江苏苏州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要在网上年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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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2:46
年检制已经改为年报制,全国的营业执照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2:47
现在营业执照都不年检了
那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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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6
年检制已经改为年报制,全国的营业执照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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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7
现在营业执照都不年检了
那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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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6
年检制已经改为年报制,全国的营业执照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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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7
现在营业执照都不年检了
那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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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6
年检制已经改为年报制,全国的营业执照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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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2:47
现在营业执照都不年检了
那是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