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招标怎么举报?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3:34
一般由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因此,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所属关系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3:35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是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及法制办联合发布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做通告。
应答时间:2021-01-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3:36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印发*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和地方各级*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