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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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5:14
法律分析:在城市中设置户外牌匾必须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