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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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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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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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异地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1、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2、落户方派出所要求(父、母)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3、《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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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