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哪些?哪些行为会导致无效票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0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4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四)会计电算化知识;
(五)其他相关知识;
(六)其他相关的法规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分为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一)、培训形式包括:
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
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委托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
3、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 学历教育;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培训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自学形式。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行为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意思表示有缺陷主张票据行为无效: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票据行为。票据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非善意的票据行为亦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