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是收废品铁的,收了废油桶,被*查到,经过化验没有对土地污染,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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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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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0:13
如果是无心的行为并且没有对土地造成污染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造成了土地污染的话很有可能构成破坏环境罪。
法律分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这一行为本身有时则常常是有意为之,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过失犯罪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0:14
收废品,废物回收再利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但收废品工作也是要守规守法的,收了不该收的物品也是违法的,比如收了偷盗来的东西,明知不属废品的物资低价回收和有关法律规定不准收取的东西等。你收的废油桶如果对土地或空气等无污染,并且符合废品收购规定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是违规收购就另当别论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0:14
不会被判刑。他只是无心之举,但是可能会被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0:15
我想不会吧,因为他是无心的,经过化验也没有污染土地,不会判刑的,可能会划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0:15
不会,不过可能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