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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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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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7:17
*的三种计算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3、进口环节*,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1、生产型*,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2、收入型*,收入型*指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3、消费型*,消费型*指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