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强商办建设项目管理 明确商办项目自持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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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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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6 23:04
2月5日,南京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重点监管商办类项目拆改销售等违规行为,围绕商办类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了各类*的制定。
开创商办项目“5-2-3”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自持比例要求,对于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办项目,创新性的提出了商办项目“5-2-3”模式,即开发商自持50%,可分割销售20%,配建酒店式公寓30%;对于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办项目,则采取“5-5”模式,即开发商自持50%,可分割销售50%。
1.“50%”自持部分,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总部等自有办公经营或者面对小微创新企业招商租赁,让开发企业从单纯的“卖房者”转变为城市的“经营者”和“招商者”;
2.“20%”(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为50%)可分割销售部分,面向希望自己拥有独立产权的中小企业;
3.“30%”酒店式公寓,用于平衡土地单价,增加用地的功能混合度,减少商务集中区的空心化现象,便于青年人首次就近置业;
4.可分割销售的建筑面积明确为300平方米(上海、厦门是300平方米,北京是500平方米);
5.对酒店式公寓(参考我市经适房最小面积为45平方米)以及地下空间的分割销售进行了限定,以减少今后产权碎片化的矛盾和房产投机行为。
在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这客观上使得商办用地的业态配比更为灵活。对于各类项目来说,开发商至少需要自持50%的物业,可以督促开发商积极做好物业经营。但是对于不同体量的商办用地,*给予了更为灵活的指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办项目,允许出售20%的物业给中小企业,30%允许以酒店式公寓的名义出售给青年人,是为了防范此类商务集中区空心化的风险。南京此类*灵活度比较高,充分考虑了房企、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的相关需求,是比较务实的*。”
严格监管商办类项目违规拆改销售
商办类项目违规拆改销售现象由来已久,在全国主要城市都普遍存在,这些拆改销售行为不仅极易引发社会群体矛盾,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基本规则,扰乱了市场公平环境,对*的后续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此次*指出,各类违规的商办项目,其用地来源很广泛,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生产研发用地等非居住用地,以及居住用地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换而言之,对于一些本身不能规划为居住产品的用地,往往都存在违规改造和违规营销的地方。
对此,本次*在户型设计、规范销售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可销售的商办物业,面积最小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而对于酒店式公寓项目,最小不得低于45平方米;开(茶)水间、卫生间以及上下水管道井应按层集中设置;除公寓类用房、酒店客房外不得分户设置厨房,不得在开(茶)水间、卫生间等功能房间以外的部位预留上下水管位及烟道(孔洞)。
在销售方面,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提醒买受人本项目为商办项目,而非住宅性质。
“根据新条文,第一,持有、可售和酒店公寓各自比例定了。第二,各自的户型也定了,公寓不能超过45平方米,可售商办不超过300平方米。第三,对布局形态进行变化,公寓可以有上下水和独立厨房卫生间,除此之外,可售商办只有每层集中的厨房卫生间。通过这三个方面规定今后土地上可以建什么,可以建多大,规范今后户型布局的形态,以此防范商办类项目违规拆改销售。此外,户型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新规条文目的是从多方面进行规定规范,除了建设,还有销售等等。”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张辉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严跃进认为*条文的相关规定可防范投资投机需求。“在实际过程中,确实出现很多违规拆改做法,进而以小户型的方式进行转让,投资客也比较认可此类小户型。现在限定了此类户型,自然减少了投资投机的需求。而且*对于卫生间等设施的集中设置、上下水管位预留的明确,都是为了防范部分物业销售后违规改造成类住宅的风险。相关水电气企业在安装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划图进行作业。”
南京出台商办新政:擅自“商改住”,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市场上存在的“商改住”乱象,2月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监管商办类项目拆改销售等违规行为,并围绕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了各类政策的制定。《意见》规定,针对商办项目应严格依...
研发项目管理
详情可咨询罗兰格咨询,深圳罗兰格咨询公司,超过20年的IPD研发管理体系咨询经验,累计服务客户3000余家,助力企业构建一流的研发管理模式和平台,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不要为产品找客户,而要为客户群开发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以市场为驱动力...
2017年3.26政策?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
现在的商办项目是都需要公司名义全款购买的吗?
在2017年3月之前商办项目是可以买在个人名下而且可以贷款一半的,但新政策出台之后就必须以公司名义全款购买了,具体政策内容如下:2017年3月26日商办限购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公告;新报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社会组织;个...
商办项目如何才能购买?以往的二手商办项目购买需要什么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京籍)个人满足条件后,只能购买2017年3月26日前已售的
商办项目都是需要以公司名义来购买吗?
从2017年3月26日起商办项目都需要以公司名义全款购买,具体政策如下:3月26日商办限购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公告,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商办类项目居住用途;新报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社会组织;个人购买二手商办需名下无房且...
商办项目是不是都不能买?
对在建未售的项目,从房型设计以及水、电、燃气配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建设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责令整改对在售商业办公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清理整顿: 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整改符合规定的...
商业办公类的房子怎么去购买呢?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可出售给企事业...
商办类项目的购买政策是什么?
在2017年3月26号之后,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公告,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商办类项目居住用途;新报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社会组织;个人购买二手商办需名下无房且连续纳税满60个月;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的居住属性。
商办类的项目的上下水能不能保留,会不会被拆除?
3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下称《公告》)。近期部分媒体对该公告的解释不准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
商办购买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市商办成交达到11.18万㎡,环比上涨67.2%,同比上涨196.4%,再次达到近两年来的最高值(2016年11月和12月成都商办成交量曾触及10万㎡以上)。但4.21一纸限令,让绝大部分预备暂停下来。4月21日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已建成的商办类也不做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