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1: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0
你好,未认证**丢失了,那你可以去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再重新再开正确*,这个事不会有处罚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0
未认证的增税税*丢失,应该到丢失地的报刊上刊登作废声明。然后重新开具相关*即可不受到相关的处罚和扣分。供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1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1
丢失*专用**联和抵扣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行为,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现在丢失*专用*有补救措施,你公司可以将*存根联复印二份加盖你公司公章,并让你公司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一份已报税证明,作为对方认证、抵扣和入账的证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2
***联丢失的,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通过*查询系统确认即可。发生*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按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不会处罚和扣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0
你好,未认证**丢失了,那你可以去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再重新再开正确*,这个事不会有处罚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0
未认证的增税税*丢失,应该到丢失地的报刊上刊登作废声明。然后重新开具相关*即可不受到相关的处罚和扣分。供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1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1
丢失*专用**联和抵扣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行为,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现在丢失*专用*有补救措施,你公司可以将*存根联复印二份加盖你公司公章,并让你公司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一份已报税证明,作为对方认证、抵扣和入账的证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2
***联丢失的,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通过*查询系统确认即可。发生*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按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不会处罚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