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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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5:12
*消防部门,一般是市消防大队建审处或是区消防支队按不同权限进行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为“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实践中,人们对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不持异议,但对是否还应包括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开发商与业主往往存在截然不同的意见。
《消防法》: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1、重视合同签订过程,认真了解合同文本相关条款的真实含义,以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极具专业性;
对于大多数普通当事人来讲难以理解和把握,但该合同涉及大笔财产交易,不能以“看不懂”作为忽视自身权益的理由,到问题出现时再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以对方显失公平、存在欺诈等自己诉称的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赔偿损失。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双方约定的交房条件。
2、合同履行中,明确自己和对方权利义务履行的时间节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要因为自己疏忽导致对方逾期责任无法主张,自己履约行为出现违约。此时再希望通过主张合同条款不合法、不合理来规避己方责任,往往也是无济于事。
3、针对开发商交房时,消防验收的问题是否作为拒绝收房理由这个问题,建议按照合同约定从严认定,即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知悉拒绝收房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结合交房时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是否能满足使用目的,达到使用条件,保证实质公平的角度来做出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买卖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5:13
*消防部门,一般是市消防大队建审处或是区消防支队按不同权限进行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议最好在市消防大队办理,就算在区消防支队办理也要上报市消防大队,多一道程序,太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