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主持人的开场白和结语应怎么说,辩题:自律好还是他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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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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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17:54
模拟辩场
正方一辩阐述观点: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中国连逢众多喜事之后,中国人将通过自身努力,在2008年奥运会以崭新的面孔来出现在世人面前。北京人更是担负着代表国人的重任。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提高自身素质被提到日程上来。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纪律来体现。纪律又分为自律和他律。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领导干部需要自律,当代大学生要自律,民族素质提高更需要自律。
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这样在某些情况下,人才能“出淤泥而不染”。目前,法律是日益在完善,可犯罪的人依然不见减少,其原因是不言自喻。所以说,自律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每个人有很高的自律能力,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人人都将和平相处。反之,即使是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人们也将是我行我素。因此,自律重于他律。
刘少奇同志曾深刻的给自律下过一个定义,那就是即使在个人独立,无人监督的,有做任何坏事可能性的情况下,应该是“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慎独”可以使我们深刻理解自律是多么的重要。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把握住自己,总依赖于他人是不切实际的。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所以说: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我更加肯定重申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二辩
2001年7月13日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它圆了中国人百年的梦想。那么要想在奥运会展我国人风采,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素质,变成了国家考虑的第一件大事,这也符合我国“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本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谈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到底哪一个更重要一些?
首先提出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一个人首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然后才是融入社会的。所以,人应该具有自主性。其实,人的素质并不是要到紧急关头才表现出来,而是无时不在的。这样的话,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总想让别人作用于你的意识,来约束你,万一在只有自己的危险时刻,你将做出什么选择?
社会上的不少犯罪青年,自甘堕落,毫无追求。尽管有家长的管制,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制,但他们屡次犯罪不悔改,这都是由于他们自身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决定的。再讲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现在,我们面临着六科会考,成功与否不取决于考试制度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老师的压力,而是取决于你的自身压力,对学习的正确态度,和自我的约束能力。学会自我管理,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去探索,你怎能不成功呢?假如天天连作业都不完成,而依赖于教师与家长的监督,学习中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那失败将属于你。
一个人,如果他活着,每天都在依*着别人对他的管理,那他的思想是不健康的。有人说:“如果全民的素质都提高了,那个别人想不提高都难。”你们不觉得这句话说的很缺乏理智吗?这句话只适合于个别人想想,假设中国十多亿人都这样想:等大家素质都提高了,我再做也不迟。那领路的人又是谁呢?谁又有这样大的本事,凭一己之力,调动起整个全民去提高个人素质,那他真神了!
所以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自我严格要求自己。”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为了与丰富多彩、高速发展的社会相融合,为了在2008年奥运会时把一个崭新的中国展示给世界,为了迎接来自世界各方面的挑战,我们应以高素质和高道德去迎接它。
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
刘少奇同志讲,在思想上、言行上严格约束自己,最好连小节也注意到。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真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
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而我们更需要自律。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这些现象反映出: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乔叟曾说过一句话:“一个将法律施用于他人的人,他自己当然应该服从这一法律。”这说明什么?我们不言而喻。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嘛。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正方四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了加速公民道德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而实现这个素质的基础,必须要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更重要。
纪律分为他律和自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哲学观点。
他律总是要通过自律来实现的。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推动了原有的意义。就如*和小偷,有了*,小偷还是存在呀!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
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
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而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
朋友,你希望整天生活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吗?那样的人生是真正的人生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独立生存?为了避免完全依赖与外界的约束,让我们自己来把握生命的风帆,去搏击风中的海浪吧!
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