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8 05:3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4:41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对应的工作,即便是现在没有参加工作的孩子,到了成年以后,也会从事相应的工作。
而在我们漫长的职业生涯中,要想完全不受点工伤,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当我们受到工伤的时候,就可以向公司申请一定的赔偿;在这些赔偿中,主要包括误工费和营养损失费用。
这两项费用是工伤中,最为基础的费用,我想这也是最为合理的两项费用;所以在我们因公受伤以后,有权利向公司索要这些费用。
一、误工费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工作原因,而让自己受到了伤害。则需要尽可能多的休息,用来恢复我们受伤的身体。
当我们休息以后,按照常理来讲,就不会有相应的工资存在。而且如果不是因公受伤,可能还会在工资基础上,扣发一些奖金。
如果我们是因为公司而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工伤。面对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支付我们相应的报酬;即便是处于休息的状态中,也不能够例外。
二、营养损失费在我们受伤以后,不仅身体需要得到充分的休息,用来养好伤痛。很多时候为了让我们的身体恢复得快一些,还需要额外的补充营养。
对于这一部分的营养费用,也应该是公司承担的费用。毕竟这是工伤,公司有义务为我们的营养费用负责任。
在现实的情况中,很多时候公司还会有额外的补偿出现。为了让我们能够尽快的恢复,以及心理上的一个安慰,还会有领导前来探望。
我觉得对于这样的公司,才是我们最应该效力的企业。如果是那些,连工伤都会推诿、抵赖的公司,我觉得也没有长期做下去的必要,为了这样的公司,让我们自己受到伤害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4:41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4:41
按照劳动法,工作期间只要不是人为故意造成的受伤,都属于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4:42
这个应该属于工伤,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你自己可以去申请。单位上工伤保险,由社保机构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没上,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4:43
老板本应当赔偿受伤的员工,并且安顿员工住院。如果老板不理睬也不愿意赔偿的,可到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