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0:24
一、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还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不是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只要有应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主要是核定征收方式造成的,根据*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核定征收;只要单位有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就为正,就要按比例缴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实际亏损,或是利润远超核定的利润。
二、企业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但如你在销售环节有增值,还应缴纳*。另外,在*的基础上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地方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0:24
视情况而定。
企业亏损不能只是会计利润上的数,因为到年底税务有个汇算清缴,经过税务的纳税调整你的会计亏损就变化了。
企业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但如你在销售环节有增值,还应缴纳*。另外,在*的基础上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地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0:25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0:25
企业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但其他税要交,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0:26
那要看你的亏损税法认可不认可了,会计利润和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一样,会计利润虽然亏损,但如果亏损是因为扣除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费用,就得调回来,总之,会计说亏损,专管员不一定说是亏损,要调整的。另外,交税这个范围可广了,就算是真亏损了,按税法规定调整以后也是亏损了,那也只是企业所得税不用交了,*、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印花税可跟亏损没关系,该交就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