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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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2 08:37
摘要: 苏轼作为书法“宋四大家”之首,其成就十分显著。他的书法美学核心思想是尚自然。在其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构建中,“自然”的内涵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扩展,包含着本与末、道与艺、人品与书品等本体论范畴和创作论上的无意于佳、放意自适状态以及风格论上的自然平淡。他的书法成就正是他书法美学思想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自然;苏轼;书法美学 苏轼的书法于二王后独出冠时,别开生面。其字丰满肥润,跌宕生姿。“有天真烂漫之趣”[1](P42),他说:“故仆书尽意作之似蔡君谟,稍得意似杨风子,更放似言法华。”[2](P2179)这说明不同的创作状态、创作心境下,其书法风格和艺术成就也不一样。《法华经》的要义是一切众生皆能成佛,苏轼借此比喻自己放意写字,字字都得正果,只有在放意的状态下才能进入书境,真实地表现出个性和神采。他所说的“放”起码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追求的放意自适创作状态;其二,是指作品中所体现出的自然萧散的意韵,“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尚自然是苏轼文艺创作一贯的审美追求,也是他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自然”在中国古代最初是一个涵盖面非常广、可理解可运用的空间非常大的哲学概念,它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是“非由人之所为者”,与人为相对立,它被认为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基本法则。中国古代文艺观十分强调情动于中、文形于外这一合乎自然的根本原则,艺术家的“内”和艺术品的“外”这一相对范畴是认识中国古代崇尚自然的美学追求的逻辑起点。沿着“内”“外”关系的延展,在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中,是本与末、道与艺、人品与书品等相对范畴的展开,从而形成以合乎自然而不矫揉造作作为基本内涵而又在意义上不断外延的逻辑体系。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即是在这个内涵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形成的。一艺术中国 http://www.artx.cn/ 相对于自然,书法艺术是“人之所为者”。同时书法像其他艺术形式一样,有一定的规律和法度。所以苏轼在书论中一再强调学书要“知其本末”,要造乎自然,知自然之理。他说:“余评近岁书,以君谟为第一,而论者或不然,殆未易与不知者言也。书法当自小楷出,岂有正未能,而以行、草称也?君谟年二十九而楷法如此,知其本末矣。”[2](P2182)什么是“本”,什么是“末”呢?他说:“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2](P2185)正、行、草三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苏轼认为应以正书为基础,这就是本,如果舍弃正书,而致力于行书、草书,就是舍本逐末。他还以立、行、走的关系来比喻真(正)书、行书、草书的关系,进一步说明三者之间的关联,“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2](P2206)这都是从书体的自然规律来说的,说明学书要顺乎这种自然之理。苏轼关于书法的这一理论阐述,是他文艺思想一以贯之的体现。他谈文论艺时屡次提到“随物赋形”,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的事物本来是什么样子,就该给它写成什么样子,不同的事物就该写出它们种种不同的样子,因此,世间万物虽然千变万化,但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法度。他说:“天下之至信者,唯水而已。江河之大与海之深,而可以意揣。唯其不自为形,而因物以赋形,是故千变万化而有必然之理。”[2](P1)书法也是一样,虽千变万化,其中也有必然之理。 苏轼在强调“知其本末”的基础上,还指出要知其法度,能通其意,然后才能出新意的道理。他认为“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2](P2180),书体各有法度,书法的法度包括各种字体的布局、结构等,都有规律可寻,书法艺术就是要在法度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构思和布局,加以变化,突破创新。他指出各种书体都有矛盾和难度,所以“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2](P2195),只有在掌握法度的范围内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和难度。他又说“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2](P2181),他认为万物之间都有一些共性,若“通其意”,找到共同性的规律,就能处处适意,无适而不可。只有知法度,通其意,才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时即使全部用旧法,也能出新意,求*,因为其意已逸出于绳墨之外了。这种新意妙理是苏轼文艺创作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注重的,他推崇“颜公变法出新意,细筋入骨如秋鹰”[3](P371),“尝评鲁公书与杜子美诗相似,一出之后,前人皆废。”[2](P2189)他赞扬柳公权,“柳少师书,本出于颜,而能自出新意,一字百金,非虚语也。”[2](P2206)欧阳修虽不以书法名世,但苏轼说:“欧阳公书,笔势险劲,字体新丽,自成一家,然公墨迹自当为世所宝,不特笔画之工也。”[2](P2197)对于自己的书法,他说:“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2](P2183)(笔者疑“快”为“诀”之误。) 苏轼还认为,书法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除了留意于物,掌握规律和法度外,还要有足够的修养,要经过长期的观察和实践,熟能生巧。一切优秀的文艺形式,都是创作者先天气质、智慧和后天经历、教养、努力等因素的能动反映,艺术创作必须有创作要求、创作冲动,于是“充满勃郁,而见于外”,艺术创作又必须有深厚功力和高超造诣,于是“不烦绳削而自合”,这样才能“精能之至,反造疏淡”,“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所以苏轼强调要“技道两进”,他说:“少游近日草书,便有东晋风味,作诗增奇丽。乃知此人不可使闲,遂兼百技矣。技进而道不进,则不可,少游乃技道两进也。”[2](P2194)“技”是外在的技艺,“道”是内在的思想、品性等。艺术和技术(工艺)原本是不可分的,只是“艺术的美与工艺技术通常看来似乎矛盾冲突,有‘雅俗之分’,因为通常以为艺术是有灵魂的、美的、自然的。工艺机器是人为的、粗俗的。但艺术的美也是人为的、非自然的。”“然而一切优美的艺术又都令人有‘自然’之感。”[4](P105)所以“艺术这个词本来就是技术,达到一种最高水平的技术”[5](P110)。书法的精神内涵和诗、文、画等艺术形式是相等的,应该是“技”、“艺”合一,“有道有艺”,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在苏轼的阐述中,“技”和“艺”是一个概念,在书法方面使用“技”的概念,则更鲜明地突出技巧的重要性。但苏轼认为单纯在技巧上追求进步而不追求思想上的进步是错误的,所以他说“居移气,养移体,信非虚语矣”[2](P2176),他重视一个人的学识素养思想情性对作品的影响,他将“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所以苏字的风格实际上是由其文化品位学识素养所决定的。他告诫人们,艺术最终不止是技艺的问题,更是艺道的问题,他在书论上用实践把人生和艺术二者结合起来了。做到“技道两进”,一是要深知物理,二是必须具备有能够把物理艺术地表现出来的本领。所谓物理,就是指客观事物固有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合于理,才能画物之妙,得物之真。要深知物理,必须经过长期的细心观察和体验。“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行,而有常理”,没有深刻体验之人,“或能曲尽其行,而至于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辨”[2](P367)。苏轼谈文与可画竹,认为“与可之于竹石枯木,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