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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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7:55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缴税。
这里的“综合所得”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杈使用费所得。
另外,劳务报酬所得还有预扣预缴个税的说法,纳税人要特别注意了。
下面个税精灵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案例1】
小李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4000元,那么,需要预扣预缴税款:(4000-800)*20%=640(元)
【案例2】
小王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10万元,那么,需要预扣预缴税款:100000*(1-20%)*40%-7000=25000(元)
二、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个税精灵提醒,把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要注意的是:“减除费用”的变化。
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有一档“不超4000,减800”的规定,在综合所得纳税时,没有这档规定哦!
根据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单一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最好在次年3月至6月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以申请退税!
【案例】
小王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1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在汇算清缴时,他申报扣除自己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年缴费4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1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年120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1-20%)-60000-4000-12000-12000=-8000
由上可知,同样一笔10万元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适用税率40%,缴税25000元,但在汇算清缴时,申报各项扣除之后,压根不用缴税。
所以,大家要重视汇算清缴,这件事儿,退税“近在眼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7:5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国家对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7:56
个税改革后,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税呢?
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是一次性收入的,就以这一次性的收入,按次预扣预缴个税。
如果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总收入,按月预扣预缴个税。
计算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表如图:
举个栗子:
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这笔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
2019年按次先预扣预缴计算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
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
应纳个税=(120000-120000×20%-60000)×3%-0=1080元
这种情况下,小明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会得到退回的税款30320元,是不是感觉一下子省了好多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7:57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