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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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5:33
您提出的问题非常好,首先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当年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是指您企业的收入,切记不要把研发费用等其他成本费用计算。规定中明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符合“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等诸多条件,只是将他作为审查的标准,至于如何认定则需要出具“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这就是认定的一个范围了。那么这样说来的话,像您提到的“如果将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资产转让等)”这些其实都是算作您的资本,也要算作是总收入,毕竟*给您的财政补贴等等也是鉴定完您企业符合某些标准后才给予的,而且这些补贴等等也只占一小部分,企业高新产品收入才是主要收入来源,如果高新收入所占比例很小而其他方面很大,那也没办法去认定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了,先有标准去认定成为高新企业后才有资格说后面的事情,顺序和逻辑性不能乱。因此总收入指标当中是包含营业外收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5:34
土地补偿款不征收营业税和土地*,但会缴所得税,固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而因计入总收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5:34
这个问题解决了吗?我们也面临着和提问者一样的问题,也是因为有了补贴,营业外收入太高,导致产品收入达不到总收入60%的比例了,如果提问者看到,烦请回答一下你们是如何处理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