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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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22
乌鲁木齐公租房需要到当地住房保障中和或社区进行申请,申请条件为具备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收入较低、住房面积过小等。
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
市、区(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前款第二项规定*。
扩展资料:
《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事处(乡、镇*)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
(三)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会同区(县)民政部门对申请人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报所在区(县)*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县)*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获取租赁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22
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申请要到辖区社区或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请。
申请条件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后、农业转移人口、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等人员;凡是人均月收入标准在3085元以下以及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都可申请公租房。
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申请材料包括: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供虚*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租、出借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22
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申请要到辖区社区或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请。
申请条件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后、农业转移人口、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等人员;凡是人均月收入标准在3085元以下以及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都可申请公租房。
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
扩展资料: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办理了《居住证》;
3、大中专毕业或职校毕业年限不满五年;
4、已与用人单位一次性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一次性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实际工作三个月以上;
5、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区(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受家庭人均年收入规定*。
(五)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用于解决本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统一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乌鲁木齐市*-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
人民网-乌鲁木齐市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 符合条件都可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23
公租房供应对象分为四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24
乌鲁木齐公租房只要是乌鲁木齐本市户口,在其名下没有房产的,都可以申请;但这个是需要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