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会计继续教育的步骤(包括如何办理确认,如何交费,如何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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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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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6:34
1、广州会计继续教育 > 2010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4、请按时参加广州会计继续教育 > 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广州会计继续教育 > 2010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相关深入宣传贯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工作部署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全省会计人员深入学习新的企 业会计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简称持证人员)。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会 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范畴。
二、培训内容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共有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07年度至2008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1项基本准则和15项具体准则。2009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其他23项具体准则中的一般行业企业常用的7项具体准则:
(一) 企业年金基金;
(二)或有事项;
(三)借款费用;
(四)租赁;
(五)会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关联方披露。
三、培训教材
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四、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及经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负责。每期培训班培训3 天。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财政部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 培训时间:按财政部财会(2006)19号第3章继续教育对象中第十一条“会计人员每 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的有关规定”授课加自习完成作业试题累计为3天 时间,经培训合格者发放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会计证年审必备资料之一) 。
培训时间:2010年7月10日11日(初定)
)
六、 收费标准:收取总费用200元/人(上述收费包括培训费、教务费、考证费(每人20 元,如不需要办理的继续教育的不需要交此项费用)、材料费),单位集体(50人以上) 培训优惠收费170元/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6:35
你好,登录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业务--继续教育,登录后,选网校,缴费,开通课程,学习。完成后,到财政局网站查询电子教育记录。详询淘宝锐讯会计服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6:35
私聊我70块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