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对治疗医院有什么限制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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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3:43
对于大病保险对就医的医院有*吗这个问题而言,是有定点医院的*的。大病保险也即大病医保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规定如下:
1、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镇保人员在定点区县范围内的一级、二级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登记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招商信诺温馨提醒: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暂定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3:43
只要是县二级以上医院就可以,到了一定年龄,身体已经生病了是不一定能买的到大病险的。只有年轻健康的身体才能购买。需要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