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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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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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1:47
天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天津市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1:48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何理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劳动者超出正常出勤时间付出劳动而应当获得的工资报酬。但劳动者因工受伤治疗期间不存在加班加点,所以,这部分工资不应当包括在内。福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1:48
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1:49
一般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