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单位单方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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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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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1:14
你好,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且也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1:14
首先说明2点问题,一,是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单位单方辞退的赔偿
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关系,仍然有效,只不过单位会从第二个月双倍工资给你而已,但不超过1年
1年之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辞退的问题:如果真的如单位所说不能胜任工作,辞退,那么单位应该先培训或者调一次岗位,如果还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合同辞退,提前30天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辞退
你们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X2减1=?
就是你的工资
另外再让他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1:15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应当先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收到辞退通知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