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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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4:34
计算方法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3、《最高人民*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