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中常用的税收筹划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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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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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2 07:11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即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节税其实就是更多的利用税收优惠,依法、合规、恰当、合理地享受应该享有的优惠,应享尽享*优惠也是国家给纳税人的权利。 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先的安排,而不是事后“诸葛亮”,一切事后既成事实业务的筹划,都是在亡羊补牢,往往收效甚微。 常见税务筹划案例分享
一、*拆分法
一家空调公司主要生产大型空调机,销售价格相对较高,每台售价为100万元(该售价中包含5年的保养费,占售价的20%)。由于保养费包含在售价中,税法规定一律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 【筹划方法】:采用价格分拆法,即把售价和保养费拆分,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即把混合销售变为兼营!
*节税额: 100*13%-80*13%-20*6%=1.4(万元) 【引申】:运费与物流辅助费拆分等
二、*化整为零法
2018年6月,工艺美术师张明为某集团提供美工设计和装修服务,取得劳务报酬68000元。该集团应代扣代缴张明个人所得税为: 68000*(1-20%)*40%-7000=14760(元)
【筹划方案】:劳务报酬分项,分别为18000元和50000元。
18000*(1-20%)*20%=2880(元) 50000*(1-20%)*30%-2000=10000(元) 两项合计纳税=2880+10000=12880元, 个人所得税节税金额=14760-12880=1880元。 当然若再分次,还可以降低个人税负。
三、个人所得税年终奖(1)
某纳税人2019年工资薪金所得为8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63000元,若发年终奖40000元,他有两种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算和并入综合所得纳税。
第一种情况,单独纳税: 40000*10%-210=3790元;
第二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纳税: 40000+80000-123000=-3000,不用纳税!
四、个人所得税年终奖(2)
同样的数据,我们假设该某人的年终奖金增长到100000元,纳税人同样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情况纳税:单独纳税:80000元不用纳税,100000*10%-210=9790元;
第二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纳税: 100000+80000-123000=57000,57000*10%-2520=3180元。
五、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
某些公司高管的年薪很高,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更有甚者上千万元,这样一来可能会触及45%的个税税率,纳税不少;但如果将工薪变为股息红利所得,税率就降到20%了!当然,公司高管一定条件下也可考虑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来实现(5%-35%);也可以考虑通过股权激励的形式进行税筹! 股权激励个税优惠*可分为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两大类。
1,非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2,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规定计算纳税。
六、核定征收
案例解读: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
一般做法: 1,*:5000000÷(1+3%)*3%=145631元 2,个税: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个税税额为:5000000÷(1+3%)×(1-20%)×40%-7000=1546398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3000÷5000000=30.93%
筹划方案:个人独资企业模式 个独*:5000000÷(1+3%)*3%=145631元 个独个税:5000000÷(1+3%)*10%=485436.89元, 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30-50万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计算个税: 5000000÷(1+3%)*10%*30%-40500=105131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31+105131=250762元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46398-252218=1295636元 节税比例高达:1295636÷1546398=83.78%。
经过测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税收洼地的税负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及附加、个税等综合税负不超过5%!一般节税比率可达80%! 2.一般纳税人*及附加、个税等综合税负不超过8%!一般节税比率可达到35%到60%!甚至更高! 限售股减持、股权转让、高管个税、居间费用,都是税务筹划的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2 07:12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即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Savings)的经济利益。节税其实就是更多的利用税收优惠,依法、合规、恰当、合理地享受应该享有的优惠,应享尽享*优惠也是国家给纳税人的权利。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先的安排,而不是事后“诸葛亮”,一切事后既成事实业务的筹划,都是在亡羊补牢,往往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