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抵扣和出口退税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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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6:56
不会出现双重优惠的。
我们在采购商品,拿到进项*后,首先我们会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
在这里进项税金首先进入了应交税金科目,成为了待抵扣的税金。而在我们确定它是属于出口的情况下,那么我们就必须把它从应交税金科目中转出来。而就此,我们需要用两个步骤表现出来。会计分录如下:
1、核算应该收的出口退税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
2、除出口退税外的进项税额,全部转出作为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也就是说应交税金下的进项税额(借方)与出口退税(贷方)、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一冲减,就不会出现重复了。
所以说是不会出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6:56
先讲下内销和外销。
内销会产生17%的销项税额,外销是免税,也就是说外销不会产生销项税额。
内销的企业:
如果一般的非出口企业,那么进项就是抵扣销项,缴纳的*等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出口的企业:
如果是出口的企业(假设全部出口,没有内销),那么这个企业就不会产生销项税额,就不会抵扣进项,导致进项一致留抵,长久会越来越大。因此简单地理解,所谓的退税就是退的钱的其是进项税额(留抵税额),企业出口一次退税,进项的留抵就减少。如果企业没有进项,企业就没有税可退了,但是退税的金额跟进项税额、出口额、以及出货物退税率有关,这个就不详解了,详情去看看出口退税相关资料吧。
反正你只要理解,外销的退税额就是进项税额。
我在举例一个列子:
假设A、B两公司,A是内销,B是外销,两个销售额都是10万,进项税额为1.5万。(B公司退税率为13%)
那么A缴纳的*=10*17%-1.5=0.2万。
B公司因为没有销项,就不会缴纳*,还可以退回1.1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17%-13%)=0.4万(进项转出)
当期应纳税额=1.5-0.4=1.1万(当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10*13%=1.3万
免抵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
(两者相比较,谁小退谁)
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1.1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6:57
不会的,用于出口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不存在双重优惠的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6:57
你的想法是对的,所以税务机关才要求在*纳税申报表要把退税额填入第15栏,以计算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12+13-14-15+16。这样就把退税对应的进项给补回来了,所以,企业是不会享受双重优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