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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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7 09:25
为财务公司。
依据《票据法》第五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扩展资料: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尚未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需开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书、公章、预留印鉴及法人章、开户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2、已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需开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提供资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书、公章、预留印鉴及法人章、开户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