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基层 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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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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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1 01:27
当前,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涉及千千万万基层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经办能力建设如何事关社会救助的各项*落地的效果。因此,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必须以精准作保障,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打造城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
目前,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基层工作人手紧张、保障条件不足等问题日益显现。这进一步暴露出基层社会救助准确度不够高,经办能力仍然薄弱,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重视不够,配置不高。
社会救助工作是镇(街)社会事务办下属的民政办的一部分工作,经办人员兼管工作过多,且与其他镇(街)干部相比待遇较低,有的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社会救助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制约着基层工作的开展。
人手不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对象覆盖面越来越宽,医疗救助从八类人群扩大到九类人群,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由每季度申报调整为每月,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要录入信息系统,要进行核查比对等。虽然有些地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镇(街)工作人员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实际上大多数镇(街)并没有配齐配足,有的镇(街)特别是小镇仅有一人或“半个人”在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这使社会救助工作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队伍不强,素质不高。
有的镇(街)经办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现象严重,机构运转没有活力;有的经办人员吃苦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对本辖区贫困户的实际生活现状问题分析不够深入;少数基层人员对新出台的*研究不透,对问题调查方向不明,一些调查走访流于形式,对群众真实困难了解浮于表面,直接影响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甚至有个别经办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为亲属办理低保。
经费不足,保障不力。
各镇(街)开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工作,要进行入户调查,要组织群众评议,要完善备案公示、审核程序,要录入信息进行比对,且救助范围扩大,救助节奏加快,工作量大大增加。各村(居)委会一方面要向前来参加评议活动的群众提供会议补助,另一方面要向入户调查的村、组干部提供误工、交通补助。目前的经费预算已明显不足,基层干部和群众都有怨言。
面对基层经办能力差的现状,应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将“网格化”理念植入社会救助工作中,依托网格员对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将社会救助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同时,通过各途径和渠道配齐配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建立健全区(县)、镇(街)、村(居)、小组及网格员五级网络管理体系,实现“五级联动”。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围绕基层队伍素质提高,建立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教育培养机制,重点采取在思想上引、业务上带、能力上培等措施进行传、帮、带,有针对性地让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基层实践中得到历练。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人才交流、激励机制,畅通人才交流的绿色通道,增加基层人员挂职锻炼或交流提拔重用机会,形成“进得来、出得去、顶得上、用得好”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督管理。
从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入手,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重点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坚持做好长期公示和动态变化情况公示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做好备案制度与公开制度相结合,坚持做好信访举报制度与信息核查制度相结合,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积极加强与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积极争取并密切配合*、政协委员的监督。
搭建信息办公平台,提高服务水平。
要适应新常态,逐步建立完善与市、区(县)、镇(街)、村(居)相连接的网上办公系统,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业务申报审批网络系统,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审批和资金发放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不断加强与同级部门之间的对接,实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系统联网和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救助联网,搭建起纵横相连的信息化办公平台,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平台,将工商、税务、人社、财政、卫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资源共享,综合运用,确保精准救助,提高服务水平。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保障能力。
加大工作经费的预算,全面落实入户调查的经办人员误工补贴和交通补贴,参加评议群众的会议补贴等,充分调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主动性。对基层聘用的社会救助工作助理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和网络员的待遇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落实一定的工作补贴,确保事有人干。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基础条件的建设,给予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机构运转及人员培训的经费保障,即实行“一站式办公”,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配套现代化设施设备,落实岗位人员,提高保障条件,方便群众办事。
引入*购买服务,探索救助方式。
推动社会救助的管理服务方式升级,要积极探索引入*购买服务的方式。现阶段,可以探索两大类服务的购买:一是购买管理服务,即在社会救助基层部门通过设置岗位或购买第三方社会自治组织服务等方式,充实和协助基层社会救助部门有效开展对象认定、家庭调查、个案发现等工作,确保抽查核准率100%,复审准确率100%。二是探索建立*购买项目机制。针对贫困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设计相应救助服务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发包,或者允许当地社会组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救助服务项目,经过*评估后立项实施。在提供项目资助的同时,也可以运用财政资金积极吸引更多社会资源的投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