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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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40
普通话的由来是由清朝末年“切音字运动”的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1906年,他在《江苏新字母》一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即各省通用的话。当时人们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
由于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国各地来京应考、做官和经商的人很多,他们虽然学会北京话,却仍然夹着不少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来比喻这种夹杂的北京话。
起初这种话只在官场上使用,称之为“官话”,又称“蓝青官话”。“蓝青”的意思是不纯粹,有大杂烩的意思。后来会说这种官话的人越来越多,改称“普通话”。*初期更名“国语”,甚至小学语文课本亦称“国语”,即教“普通话”。
后续
1953年,**以热河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1955年,确定现代标准汉语名称由国语改称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写入*,制定标准后于1956年2月6日由*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向全国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现代标准汉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由于*原因,中国*与台湾的称呼不同但内涵一致,均为现代标准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