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节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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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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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6
*节税筹划:
一、地方经济贡献奖励,产业发展扶持*:
解读全国100+产业发展*、经济贡献奖励等各类*专业解读,满足企业*申报需求,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入驻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和税收区域的要求,可以采用设立分公司、新公司,或是注册地迁移等方式入驻。
二、下列项目免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减税项目."
直接通过与财税大风车合作,可以免注册、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当地最新的税收优惠*。
通过笔者的方案,节省的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用于企业周转运营,不仅降低了企业税负,还把控了税务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7
1.从纳税人方面进行筹划。*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纳税人在纳税前可以先确定采用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对自己有利的*纳税人。
2.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有许多税收优惠*,包活*的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纳税人纳税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达到节税目的。
*代购行为的筹划。代购行为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如果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是销售方将*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转交给委托方;三是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不征收*,而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有代购业务的,应该尽量满足这三个条件,从而按照营业税而不是*纳税。
3.*代销行为的筹划。代销行为主要有进销差价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两种,前者征收*,后者则征收营业税。当差价率(差价率=(售价-进价)/售价)大于29.41%时,按照手续费式代销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较轻;当差价率小于29.41%时,按照差价式代销税负较轻。
4.商业零售企业向供货方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向供货方收费时,可以在预计销售额的基础上事先以进场费、上架费等名义收取大部分费用,等到一个销售周期结束后,再按照销售额或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剩余的小部分费用,这样大部分收费只缴纳5%的营业税,少部分缴纳17%的*。
5.让利促销的税收筹划。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打折销售、赠送实物、返还现金三种。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打折销售促销最为划算;赠送实物次之,返还现金最不划算。
6.运费的税收筹划。企业下设车队如果主要运输本企业的销售货物,可以将该车队独立出去,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这样运费收入由缴纳*变为缴纳营业税,达到节税的效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7
一、企业设立的*筹划
1.企业身份选择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业,增加值比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2.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
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如现行税法规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即征即退*;部分新墙体材料产品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投资者选择地点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例如保税区内的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
二、企业采购活动的*筹划
1.选择恰当的购货时间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容易使企业自身实现逆转型税负转嫁,即压低产品的价格来转嫁税负。另外,在确定购货时间时还应注意物价上涨指数,如果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现象,而且无法在短时间内得以恢复,那么尽早购进才是上策。
2.合理选择购货对象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抵扣制,购货对象的选择比较容易。因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货中所含的税额肯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比较划算。 对一般纳税人,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计算后选择。
三、企业销售活动的*筹划
1.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 采用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体现,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上体现,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以旧换新和还本销售方式,都应以全额为计税金额。企业对销售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2.选择开票时间 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来结合起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3.巧妙处理兼营和混合销售 兼营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各项业务。一种是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如同是*的应税项目,既包括适用17%税率的货物,同时又兼营13%低税率的货物。可分别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的),征收*;但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这种差异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创造了一定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同时,延期开票、扎账、预付开票等非税务手段,也可以从时间上延缓纳税时间,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8
你所说所想是正确的,也可以说是既天真有纯洁的道理。
*是由产品税演变过来的,所以说任何商品和商品性质的劳务价税都是消费者承担的。
说企业代扣代缴*,为何还要设法节税?是因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是不区分实际不含税价和应缴*的,所以企业要尽量压低合计价税,这样企业就能增加盈利,价和税就形成了此消彼长的关系。
扩大进项税额是起到对企业资金周转不利的影响,因为它可以抵扣销项税,说白了就可以使企业少缴税。因此,只要因购进材料带来抵扣增加而少缴税额大于因购进材料需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可以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盈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8
1.作为价外税虽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从企业流转到消费者手里,但是价外税消费者不知道,还以为价格高了,他通过避税至少可以降低价格,减少成本,降低资金占用量这一节没错吧。
2.进项税额虽然也说是价外税,但是,他是和成本一起进来的,可谓有成本自然有进项税额,他在相同的成本下,在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同时,销项税自然也增多了,要缴纳的销项税自然也多了。其实,意思就是说,反正货是一定要进的,就必然要占用资金,销项税也要占用资金,当然通过增加进项税的办法来减少销项税的缴纳额了。
举例说明,某企业进货10吨,进项税17元,销项税34元,他这时要占用资金17元用来缴税。反正货还是要进的,不如进个20吨,放仓库里,这时,税不用交了,用于缴纳税款的17元,变成了存货放在仓库了,再进再抵,自然,他的税款变成了存货周转率,这就是扩大进项的意义所在。相当于用税款来进货,当然划得来,还免利息。当然,这不适用于存货价格下跌的情况。话说回来,如果存货价格下跌,很可能会导致进价大于售价,也有可能不缴税。。。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