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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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15 00:54
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照南京市公积金实施: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如若购买第二套房则按原先规定执行,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如果购买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22:02
法律分析: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1、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房则按原先规定执行,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3、购买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江苏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的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4、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首付款的20%;
6、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