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XXX放弃股东享有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利”——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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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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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1:10
“股东XXX放弃股东享有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利”——就是xxx股东,在企业的本次增资中,不在享有优先认购出资权,与新股东一样认购出资。
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新老股东平等对待,各位老股东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声明。
1、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公司增资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如果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增资,在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股东对小股东具有法律上的信义义务),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公司可以合法增资。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增资前,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增资时,大股东尤其要注意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决议虽然遵循资本多数决,但是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稀释和降低小股东持股价值情况下的增资,小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公司增资时应该预见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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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我公司也有过这种情况,就是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要来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本来是原因股东有优先权的,但是股东同意外来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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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就是说这个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可能是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给新股东进来的机会,你们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议书。意思是股东同意并确认这个事情了。
望采纳,就可以升级了。谢谢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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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股东XXX放弃股东享有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利”——就是xxx股东,在企业的本次增资中,不在享有优先认购出资权,与新股东一样认购出资。
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新老股东平等对待,各位老股东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声明。
1、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公司增资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如果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增资,在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股东对小股东具有法律上的信义义务),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公司可以合法增资。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增资前,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增资时,大股东尤其要注意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决议虽然遵循资本多数决,但是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稀释和降低小股东持股价值情况下的增资,小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公司增资时应该预见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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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我公司也有过这种情况,就是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要来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本来是原因股东有优先权的,但是股东同意外来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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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就是说这个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可能是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给新股东进来的机会,你们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议书。意思是股东同意并确认这个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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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股东XXX放弃股东享有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利”——就是xxx股东,在企业的本次增资中,不在享有优先认购出资权,与新股东一样认购出资。
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新老股东平等对待,各位老股东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声明。
1、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公司增资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如果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增资,在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股东对小股东具有法律上的信义义务),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公司可以合法增资。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增资前,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增资时,大股东尤其要注意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决议虽然遵循资本多数决,但是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稀释和降低小股东持股价值情况下的增资,小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公司增资时应该预见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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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0
我公司也有过这种情况,就是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要来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本来是原因股东有优先权的,但是股东同意外来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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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1:11
就是说这个公司要增资了,原来的股东有优先权的。现在可能是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为了给新股东进来的机会,你们在增资的时候需要填这个股东决议书。意思是股东同意并确认这个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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