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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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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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1
社会和谐必须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
社会和谐有赖于社会结构的协调,社会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乃至决定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指标。社会结构一般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阶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一般都应和经济发展结构相适应,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就应有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社会既要有现代化的经济结构,也要有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公认的一个事实是,现代化社会的阶层结构一般都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非常富有的阶层和处于底层的贫穷弱势的人口规模都比较少而社会中间阶层的人口规模为大多数或较大多数,这样的社会,才是比较稳定健康,也就是和谐社会。
原因何在?因为社会结构的协调有赖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没有全体人民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没有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的合理调整和良性互动,没有社会各基层的*,就没有什么和谐社会可言。“橄榄形”社会结构就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基本上达到*的社会结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已经建立了新的社会制度,提供了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和谐的社会保证。但在事实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西方现代化模式的示范效应下打开序幕的,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经常看到的只注重效率而忽视平等、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与局部不和谐现象在我们这里也能经常见到。如果在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着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以及富裕程度之间的巨大不平等,那么,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也就始终存在着。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是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难题。
有冲突就要控制冲突。在阶级对抗社会中,人民所追求的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的合作与互利的和谐,事实上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为了实现这种和谐,必须实行社会*,以对抗的方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只是局部的不和谐,而不是社会整体的不和谐。解决局部的不和谐的方法和手段,不可能采取阶级对抗社会中的一方采取暴力的手段压制另一方的手段和方法,应该尽可能选择协同,而决不可能选择对抗。西方社会冲突理论曾提出“安全阀”的概念,主张把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内,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差异的发展不超越“安全阀”,那它就不会产生冲突,危害社会的稳定。而一旦超越了“安全阀”,差异就会转化为冲突,就会威胁社会的和谐。把冲突控制在“安全阀”之内的选择,就是要逐步消除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和富裕程度的巨大不平等,实现各阶层之间的*。因为这种选择涉及到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大众和谐理想能否实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我们不致力于解决这种不平等,不致力于实现社会各阶层的*,不致力于消除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在我国现阶段,整合社会阶层关系,主要就是整合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是要正确调整好、正确处理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人民的*。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实际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由于*是与社会的和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社会各阶层之间走上和谐是*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展开的必然结果,也是这一本质特征的客观要求,更是这一本质特征的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从价值论的视阈来考察,社会主义应该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自己的价值本位,这是相对于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本质特征的资本主义来讲的。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差别和不和谐现象的批判中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扬弃中,并以理论、运动和制度形态所体现出来的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对人类文明的终极关怀。社会主义精神就是追求和谐。[1]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先决条件就是*。
卢梭曾经说过:“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在洛克看来,私有制的存在是人类不公正的根源。但他又说:“我们可以断言,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此外,我们还可以断言,仅为实在法所认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当它与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称时,便与自然法相抵触。这种不相称充分决定了我们对流行于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种不平等应持什么看法。因为,一个孩子命令着老年人,一个傻子指导着聪明人,一小撮人拥有许多剩余的东西,而大量的饥民则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显然是违反自然法的,无论人们给不平等下什么样的定义。”[2]卢梭在这里主要是批判私有制的弊端的,但是他也指出绝对平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是这样。
虽然和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是毫无疑义的。恩格斯指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在*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3] “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4]这就是说,平等是与一定的经济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结构密切相连的。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但是有一点要特别值得注意:他们对*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就是说,他们对社会主义精神对于和谐追求的这一先决条件从来没有放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5]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的*,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的物质前提一样。在《*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这就说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总是把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当作未来和谐社会的根本条件。就是说,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
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这还是由社会主义精神的内在特质所决定的。如上所说,资本主义是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价值本位,对资本个体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人们富裕程度的巨大差别和社会的裂变。社会主义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价值本位,其精神是追求和谐,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标志就是公有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用列宁的话来说,“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同样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6]这就排除了个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产品的可能,从而为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进而为形*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奠定了基础。所以,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条件。
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和谐关系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出现。比起以往的阶级社会,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公平得多的社会,但它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既面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要为消除旧社会残留的以及由于自身的*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对于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社会发展中,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富裕程度的不同。问题在于这种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的富裕程度的不同并不能否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就是实现*,问题在于这种富裕的不同的程度和限度,以及我们所制定的的*和制度如何来*这种差别或两极分化。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了许多不公平现象,特别是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这种最大的不公平现象的社会,但又是一个仍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有待克服和消除的社会。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使其成为现实,还需要通过艰苦的工作,要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解决出现的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妨碍党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形成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体系所体现出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原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是实现*,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特点是中国特色。离开中国特色谈社会主义,现实的社会主义*必然会走向僵化;离开社会主义谈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也就远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或者变成了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实质上的资本主义。中国*党始终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维护社会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着探索性贡献的*始终是把*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他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之间的现实关系,揭示了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并提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等思想。*所揭示的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广泛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个利益分配和调适问题,实质上是关于*和公平问题。
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的是*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说过,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它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不公正现象。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经典表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7]我们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物质前提,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是必由途径,达到*是最终目标。只有这三个方面的任务全面实现了,社会公平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问题是,今天学界有人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确有很多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8]“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9]的言论,但是我们切勿忘记,*从来就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联系在一起,他谈的最多的还是*问题。“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0]“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11]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12]就是晚年他也仍然在关心*这个问题,总怕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捅乱子。从总体上看,**的思想是:第一,如果我们的*导致两极分化或长期两极分化,那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生的资产阶级,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第二,*是合法富裕,富裕的前提是勤劳致富、合法致富,不是非法致富,更不能用以权谋私的手段去致富;第三,要通过经济*改革和分配*改革调整,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所得,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第四,如果不坚持*,生产力既得不到解放,也得不到发展;第五,*是全国人民的*,不是局部地区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不是两极分化。”[13]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最大的亮点,是带有根本性的,而*论又应该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它重塑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其它剥削社会的目的根本区别开来了,讲清楚了在发展生产力以后成果到底归谁享有的问题。
归纳起来,在*社会主义本质论里,对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来说,“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手段和途径,而对“*”来说,“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只是手段和途径。只有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这一最终目标。我们可以这样比喻*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整体思维特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固的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漫天枝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通向根和枝叶的坚实的躯干。[14]从这个意义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都是达到*的手段。
我们已经看到,由*设计,亿万中国人民正在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走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深化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解决中国人民的*问题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并把它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开始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应有目标和基本原则及重大任务。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按照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正在通过建立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妥善处理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使得社会各个阶层人民都能*,和睦相处,使整个社会和谐。科学发展观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原则和本质属性,同时又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它必将在实现全中国人民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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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1
*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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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2
辩证的关系吧,
它们即相互支持相互需要,
也相互没有什么关系.
相互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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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2
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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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1
社会和谐必须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
社会和谐有赖于社会结构的协调,社会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乃至决定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指标。社会结构一般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阶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一般都应和经济发展结构相适应,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就应有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社会既要有现代化的经济结构,也要有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公认的一个事实是,现代化社会的阶层结构一般都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非常富有的阶层和处于底层的贫穷弱势的人口规模都比较少而社会中间阶层的人口规模为大多数或较大多数,这样的社会,才是比较稳定健康,也就是和谐社会。
原因何在?因为社会结构的协调有赖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没有全体人民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没有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的合理调整和良性互动,没有社会各基层的*,就没有什么和谐社会可言。“橄榄形”社会结构就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基本上达到*的社会结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已经建立了新的社会制度,提供了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和谐的社会保证。但在事实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西方现代化模式的示范效应下打开序幕的,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经常看到的只注重效率而忽视平等、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与局部不和谐现象在我们这里也能经常见到。如果在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着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以及富裕程度之间的巨大不平等,那么,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也就始终存在着。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是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难题。
有冲突就要控制冲突。在阶级对抗社会中,人民所追求的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的合作与互利的和谐,事实上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为了实现这种和谐,必须实行社会*,以对抗的方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只是局部的不和谐,而不是社会整体的不和谐。解决局部的不和谐的方法和手段,不可能采取阶级对抗社会中的一方采取暴力的手段压制另一方的手段和方法,应该尽可能选择协同,而决不可能选择对抗。西方社会冲突理论曾提出“安全阀”的概念,主张把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内,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差异的发展不超越“安全阀”,那它就不会产生冲突,危害社会的稳定。而一旦超越了“安全阀”,差异就会转化为冲突,就会威胁社会的和谐。把冲突控制在“安全阀”之内的选择,就是要逐步消除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和富裕程度的巨大不平等,实现各阶层之间的*。因为这种选择涉及到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大众和谐理想能否实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我们不致力于解决这种不平等,不致力于实现社会各阶层的*,不致力于消除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在我国现阶段,整合社会阶层关系,主要就是整合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是要正确调整好、正确处理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人民的*。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实际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由于*是与社会的和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社会各阶层之间走上和谐是*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展开的必然结果,也是这一本质特征的客观要求,更是这一本质特征的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从价值论的视阈来考察,社会主义应该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自己的价值本位,这是相对于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本质特征的资本主义来讲的。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差别和不和谐现象的批判中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扬弃中,并以理论、运动和制度形态所体现出来的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对人类文明的终极关怀。社会主义精神就是追求和谐。[1]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先决条件就是*。
卢梭曾经说过:“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在洛克看来,私有制的存在是人类不公正的根源。但他又说:“我们可以断言,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此外,我们还可以断言,仅为实在法所认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当它与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称时,便与自然法相抵触。这种不相称充分决定了我们对流行于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种不平等应持什么看法。因为,一个孩子命令着老年人,一个傻子指导着聪明人,一小撮人拥有许多剩余的东西,而大量的饥民则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显然是违反自然法的,无论人们给不平等下什么样的定义。”[2]卢梭在这里主要是批判私有制的弊端的,但是他也指出绝对平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是这样。
虽然和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是毫无疑义的。恩格斯指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在*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3] “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4]这就是说,平等是与一定的经济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结构密切相连的。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但是有一点要特别值得注意:他们对*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就是说,他们对社会主义精神对于和谐追求的这一先决条件从来没有放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5]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的*,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的物质前提一样。在《*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这就说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总是把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当作未来和谐社会的根本条件。就是说,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
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这还是由社会主义精神的内在特质所决定的。如上所说,资本主义是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价值本位,对资本个体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人们富裕程度的巨大差别和社会的裂变。社会主义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价值本位,其精神是追求和谐,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标志就是公有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用列宁的话来说,“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同样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6]这就排除了个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产品的可能,从而为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进而为形*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奠定了基础。所以,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条件。
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和谐关系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出现。比起以往的阶级社会,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公平得多的社会,但它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既面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要为消除旧社会残留的以及由于自身的*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对于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社会发展中,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富裕程度的不同。问题在于这种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的富裕程度的不同并不能否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就是实现*,问题在于这种富裕的不同的程度和限度,以及我们所制定的的*和制度如何来*这种差别或两极分化。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了许多不公平现象,特别是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这种最大的不公平现象的社会,但又是一个仍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有待克服和消除的社会。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使其成为现实,还需要通过艰苦的工作,要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解决出现的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妨碍党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形成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体系所体现出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原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是实现*,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特点是中国特色。离开中国特色谈社会主义,现实的社会主义*必然会走向僵化;离开社会主义谈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也就远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或者变成了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实质上的资本主义。中国*党始终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维护社会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着探索性贡献的*始终是把*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他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之间的现实关系,揭示了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并提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等思想。*所揭示的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广泛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个利益分配和调适问题,实质上是关于*和公平问题。
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的是*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说过,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它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不公正现象。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经典表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7]我们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物质前提,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是必由途径,达到*是最终目标。只有这三个方面的任务全面实现了,社会公平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问题是,今天学界有人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确有很多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8]“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9]的言论,但是我们切勿忘记,*从来就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联系在一起,他谈的最多的还是*问题。“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0]“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11]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12]就是晚年他也仍然在关心*这个问题,总怕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捅乱子。从总体上看,**的思想是:第一,如果我们的*导致两极分化或长期两极分化,那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生的资产阶级,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第二,*是合法富裕,富裕的前提是勤劳致富、合法致富,不是非法致富,更不能用以权谋私的手段去致富;第三,要通过经济*改革和分配*改革调整,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所得,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第四,如果不坚持*,生产力既得不到解放,也得不到发展;第五,*是全国人民的*,不是局部地区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不是两极分化。”[13]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最大的亮点,是带有根本性的,而*论又应该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它重塑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其它剥削社会的目的根本区别开来了,讲清楚了在发展生产力以后成果到底归谁享有的问题。
归纳起来,在*社会主义本质论里,对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来说,“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手段和途径,而对“*”来说,“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只是手段和途径。只有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这一最终目标。我们可以这样比喻*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整体思维特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固的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漫天枝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通向根和枝叶的坚实的躯干。[14]从这个意义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都是达到*的手段。
我们已经看到,由*设计,亿万中国人民正在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走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深化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解决中国人民的*问题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并把它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开始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应有目标和基本原则及重大任务。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按照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正在通过建立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妥善处理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使得社会各个阶层人民都能*,和睦相处,使整个社会和谐。科学发展观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原则和本质属性,同时又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它必将在实现全中国人民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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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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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2
辩证的关系吧,
它们即相互支持相互需要,
也相互没有什么关系.
相互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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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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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1
社会和谐必须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
社会和谐有赖于社会结构的协调,社会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乃至决定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指标。社会结构一般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阶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一般都应和经济发展结构相适应,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就应有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社会既要有现代化的经济结构,也要有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公认的一个事实是,现代化社会的阶层结构一般都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非常富有的阶层和处于底层的贫穷弱势的人口规模都比较少而社会中间阶层的人口规模为大多数或较大多数,这样的社会,才是比较稳定健康,也就是和谐社会。
原因何在?因为社会结构的协调有赖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没有全体人民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没有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的合理调整和良性互动,没有社会各基层的*,就没有什么和谐社会可言。“橄榄形”社会结构就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基本上达到*的社会结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已经建立了新的社会制度,提供了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和谐的社会保证。但在事实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西方现代化模式的示范效应下打开序幕的,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经常看到的只注重效率而忽视平等、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与局部不和谐现象在我们这里也能经常见到。如果在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着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以及富裕程度之间的巨大不平等,那么,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也就始终存在着。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协调是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难题。
有冲突就要控制冲突。在阶级对抗社会中,人民所追求的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的合作与互利的和谐,事实上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为了实现这种和谐,必须实行社会*,以对抗的方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只是局部的不和谐,而不是社会整体的不和谐。解决局部的不和谐的方法和手段,不可能采取阶级对抗社会中的一方采取暴力的手段压制另一方的手段和方法,应该尽可能选择协同,而决不可能选择对抗。西方社会冲突理论曾提出“安全阀”的概念,主张把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内,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差异的发展不超越“安全阀”,那它就不会产生冲突,危害社会的稳定。而一旦超越了“安全阀”,差异就会转化为冲突,就会威胁社会的和谐。把冲突控制在“安全阀”之内的选择,就是要逐步消除基于社会权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和富裕程度的巨大不平等,实现各阶层之间的*。因为这种选择涉及到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大众和谐理想能否实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我们不致力于解决这种不平等,不致力于实现社会各阶层的*,不致力于消除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在我国现阶段,整合社会阶层关系,主要就是整合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是要正确调整好、正确处理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人民的*。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实际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由于*是与社会的和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社会各阶层之间走上和谐是*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展开的必然结果,也是这一本质特征的客观要求,更是这一本质特征的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从价值论的视阈来考察,社会主义应该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自己的价值本位,这是相对于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本质特征的资本主义来讲的。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差别和不和谐现象的批判中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扬弃中,并以理论、运动和制度形态所体现出来的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对人类文明的终极关怀。社会主义精神就是追求和谐。[1]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先决条件就是*。
卢梭曾经说过:“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在洛克看来,私有制的存在是人类不公正的根源。但他又说:“我们可以断言,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此外,我们还可以断言,仅为实在法所认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当它与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称时,便与自然法相抵触。这种不相称充分决定了我们对流行于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种不平等应持什么看法。因为,一个孩子命令着老年人,一个傻子指导着聪明人,一小撮人拥有许多剩余的东西,而大量的饥民则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显然是违反自然法的,无论人们给不平等下什么样的定义。”[2]卢梭在这里主要是批判私有制的弊端的,但是他也指出绝对平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是这样。
虽然和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是毫无疑义的。恩格斯指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在*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3] “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4]这就是说,平等是与一定的经济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结构密切相连的。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但是有一点要特别值得注意:他们对*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就是说,他们对社会主义精神对于和谐追求的这一先决条件从来没有放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5]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的*,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的物质前提一样。在《*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这就说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总是把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当作未来和谐社会的根本条件。就是说,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
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这还是由社会主义精神的内在特质所决定的。如上所说,资本主义是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价值本位,对资本个体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人们富裕程度的巨大差别和社会的裂变。社会主义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价值本位,其精神是追求和谐,而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对和谐追求的标志就是公有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用列宁的话来说,“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同样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6]这就排除了个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产品的可能,从而为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进而为形*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奠定了基础。所以,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条件。
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和谐关系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出现。比起以往的阶级社会,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公平得多的社会,但它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既面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要为消除旧社会残留的以及由于自身的*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对于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社会发展中,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富裕程度的不同。问题在于这种由于能力等因素必然会造就的富裕程度的不同并不能否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就是实现*,问题在于这种富裕的不同的程度和限度,以及我们所制定的的*和制度如何来*这种差别或两极分化。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了许多不公平现象,特别是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这种最大的不公平现象的社会,但又是一个仍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有待克服和消除的社会。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使其成为现实,还需要通过艰苦的工作,要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解决出现的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妨碍党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形成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体系所体现出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原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是实现*,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特点是中国特色。离开中国特色谈社会主义,现实的社会主义*必然会走向僵化;离开社会主义谈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也就远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或者变成了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实质上的资本主义。中国*党始终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维护社会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着探索性贡献的*始终是把*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他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之间的现实关系,揭示了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并提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等思想。*所揭示的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广泛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个利益分配和调适问题,实质上是关于*和公平问题。
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的是*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说过,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它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不公正现象。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经典表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7]我们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物质前提,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是必由途径,达到*是最终目标。只有这三个方面的任务全面实现了,社会公平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问题是,今天学界有人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确有很多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8]“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9]的言论,但是我们切勿忘记,*从来就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联系在一起,他谈的最多的还是*问题。“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0]“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11]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12]就是晚年他也仍然在关心*这个问题,总怕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捅乱子。从总体上看,**的思想是:第一,如果我们的*导致两极分化或长期两极分化,那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生的资产阶级,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第二,*是合法富裕,富裕的前提是勤劳致富、合法致富,不是非法致富,更不能用以权谋私的手段去致富;第三,要通过经济*改革和分配*改革调整,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所得,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第四,如果不坚持*,生产力既得不到解放,也得不到发展;第五,*是全国人民的*,不是局部地区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不是两极分化。”[13]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最大的亮点,是带有根本性的,而*论又应该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它重塑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其它剥削社会的目的根本区别开来了,讲清楚了在发展生产力以后成果到底归谁享有的问题。
归纳起来,在*社会主义本质论里,对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来说,“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手段和途径,而对“*”来说,“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只是手段和途径。只有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这一最终目标。我们可以这样比喻*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整体思维特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固的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漫天枝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通向根和枝叶的坚实的躯干。[14]从这个意义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都是达到*的手段。
我们已经看到,由*设计,亿万中国人民正在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走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深化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解决中国人民的*问题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并把它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开始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应有目标和基本原则及重大任务。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按照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正在通过建立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妥善处理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使得社会各个阶层人民都能*,和睦相处,使整个社会和谐。科学发展观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原则和本质属性,同时又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它必将在实现全中国人民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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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1
*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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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2
辩证的关系吧,
它们即相互支持相互需要,
也相互没有什么关系.
相互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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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22
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