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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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5:04
苏州人才引进公司应该符合以下标准:
单位的 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在苏州。另外所在单位已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高层次人才也可以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拓展——外地引进申请条件
1. 人事(职工)档案
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 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
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和《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 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外地引进(职称)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3) 具有*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 户籍证明
(1) 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 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
5.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
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 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子女随迁证明
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引进现役军官配偶
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军转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
9. 其他规定的材料。
(1)户口迁移材料:
外省、市调动迁入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姑苏分局开出的“准予户口迁入证明”
苏州单位集体户口迁入的需提供:原单位“户口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户口挂靠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由单位盖章、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