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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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49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2020年4月30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49
“法律分析: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50
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