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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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1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江苏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主要目标是“五统一”。即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预算管理制度,在实施省级预算管理和统筹调剂基金基础上,逐步提高省级统筹水平。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由省制定,各市、县(市)不得自行制定,各类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将全省统一,职工个人继续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 具体办理的话,还是要去问问看,*是出台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