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微信转账被传唤由于认错态度好认为是自首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0:5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0:22
不属于。传唤不属于自首,但认错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样看你是要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但你是初犯,也可以按前条第二款处理。如果你有以下情节可以不予处罚。《治安处罚法》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