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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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2:21
破产重整包含了个人破产重整和企业破产重整两个内容。实践中,虽然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个人破产的制度探索,但我国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目前还没有落地实施。这里所谈的破产重整主要围绕企业破产重整。
注意要点如下:
一是破产重整申请必须由债务人、出资人提出,提出的时间必须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其他人想提出,也没有权利。
二是既然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企业的经营能力,那么,破产重整的实体要件,就是债务人重整必须具有可行性和企业存在挽救的可能性。从程序上讲,人民*对于重整申请进行批准后,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需要依法公告。破产重整程序获*批准之后,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行使自己的债权。
三是启动重整程序,只是重整开始的第一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推进才是关键的关键,这决定了企业重整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法律对于计划书制定的日期有严格的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需在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依申请延长3个月。过期不提交的结果只有一个:终止重整程序,宣告企业破产。
四是破产重整必须按照计划书的内容严格推进。法律规定,经人民*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债务人申请,终止重整,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