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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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8:37
法律分析:证明
兹证明A(你方,接受证明一方的名称)与单位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货款已经结清,在此之前所有有关欠货款的单据或其它文书已经作废。
B(出具证明一方名称,供货商)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