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跪求懂法高手进 拜托帮帮忙啊~~~好可以加分2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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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0:40
1、关于打掉孩子的问题,因为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女方的人身权利,在*是无法处理的,只能双方沟通解决。
2、关于离婚的问题。
你可以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此为依据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0:40
上面那位先生,好多牌子哦,您很喜欢帮助跪着求人的?
嘛,帮人总是好事,但我心里阴暗的一面爆发出无法扑灭的愤怒怎么办?
这等严肃的问题在这里被提出,为什么要.......
而且我也很困惑,到底这个“检查”是怎么做的! 有哪个医生会说:只是因为吃了不该吃的药,就不让生孩子的? 可能服用一些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对胎儿健康有很大威胁,但是其中也许会有例外,不做十足具体的检查,一句话就完了? 24周之前就不能完全准确的检查出胎儿健康的状况?
孩子是无辜的,无辜就更不可以轻率行事,楼主用词逻辑存在很大问题,我目前很怀疑你描述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