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政府上班开会说我们村要拆迁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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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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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9:50
不可信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和省*”,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9:51
没见正式*红头文件,顶多就先听听,做个准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9:50
不可信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和省*”,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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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9:51
没见正式*红头文件,顶多就先听听,做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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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9:50
不可信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和省*”,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乡*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法律相关人员代理维权事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9:51
没见正式*红头文件,顶多就先听听,做个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