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好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的发展以及临床应用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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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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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13:08
1 药害定义
药害(drug misadventures)是用药固有的医源性意外风险,它使用药者因接受或遗漏用药而受到往往是非预期的、不能接受的伤害,其发生与原有疾病有关或无关,可能涉及人为及/或系统的差错、免疫学或特异质反应。与药物不良反应{合格药品正常量用法的意外有害后果)相比,除两者都包括过敏与特异质之外,药害还可能与不合格药品(成分、包装、调配、标示问题)与不正常用法(适应症、用法、用量有误)有关;表现可能明显(休克)或隐蔽(耐药菌)。
2 药害的发生率
美国医学会、美国护理学会、美国医院药师学会1994年联合召开的全美药害概况与预防研讨会纪要指出:药害成为美国8%—10%病人入院的原因,>65岁的老人入院有25%归咎于药害,有些市区的急诊部10%—15%的门诊者是因为药害求医,住院死亡者有0.2%由药害造成。lawmuu等从美国1966—1996年30年中的4个电子数据库选出39份前瞻性研究作汇总分析,指出住院者严重药物不良反应(ADR)为6.9% (95%CI=5.2%—8.2%),致死ADR占O.32%(95%CI=0.23%-0.41%)。由此推算美国1994年有221.6万例(172.1万-271.1万例)住院者发生严重ADR;有10.6万例(7.6万—13.7万例)为致命ADR,占社会人口死亡原因第4位(均值)及第6位(下限),应由药师负责的用药错误也比较常见”。
根据推算,在医院平均每1000条用药医嘱有4.5条出错;给药的错误可达10%。这些差错和药害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千亿美元/年,平均每例8千美元。药害造成的严重损失已引起美国当局及*界高度重视。1981年作者等曾调查武汉地区9所医院的住院死亡病例200份;用药不当导致或促成死亡者22例(11%)。广州市对3020份病历的回顾性调查提示不合理用药占591份(19.6%)。80年代我国不合理用药情况与药害发生率按不完全统计与发达国家60年代水平相近。2000年河南医科大学对河南省、市、县*医院608l张门诊处方调查,不包括选药不当在内的不合理用药分别为4.28%,5.25%,6.07%,若包括选药的不合理性,此数值将可上升1—2倍。因抗生素在我国的普
遍应用,合理使用率只有50%左右,按平均30%的抗生素使用率,仅此一项不合理用药即可占患者的15%。
3 药害类型
与ADR相同,有A型反B型两个主要类型和C、D、E、F四个附加类型。过量用药一般引起A型反应,属药害而非ADR。
A型{Augmented):可预测、剂量相关、较易防治的药效过强;
B型(Bizarre):不一定可预测,剂量无关,药效无关的奇特反应,如过敏、特异质。
C型(Continuous):长期用药的慢性毒性如止痛药胃损害、中草药肾病、抗精神病药所致迟发性运动障碍。
D型(Delayed);延迟至用药后若干月、年出现,如致畸,致癌。
E型(Ending of use):停药后出现反跳,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F型(Fellow drug):药物相互作用所致不良反应。
4 药品的特性决定用药风险
药品的两重性、优质性、可获利性、个体差异性、专用性等诸多特性决定对广大用药人群,或多或少地总会存在发生药害的可能,可能性的大小及严重程度视合理用药水平呈制约的关系。社会人群用药风险尤其是在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用药风险有必然性、普遍性、复杂性。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诸环节上的系统误差,加大了药害风险。防止药害首先要重视解决用药系统中的错误,多思考管理机制和*上的问题。
5 药害促成社会药学的形成与发展
疾病模式的转变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中风癌症、心血管病、药害、呼吸系统疾病等人类五大杀手的挑战,促成对医学目的的反思,认识到科技+金钱#征服疾病,切身体会到所谓现代文明病(或不文明病)不仅是自然科学(生物学)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社会问题。离开社会,人类不成其为人类。应该把医学列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范畴。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对这一点更要有充分认识。除传统的面向药品的药学各专业二级分科之外,还要建立面向病人与社会的药学各专业,研究药物对自然人的作用应与研究药物对社会人群的作用相结合,这是21世纪药学的新天地。社会药学应包括:社会学、伦理学、药品法律/法规、国家药物*、药学组织、药业经营、药物经济与统计、药学科学史与实践史等文科为主的二级分科。新世纪的药学应是文理并重的学科,在药学向微观世界进军,
基因工程、纳米技术始终还要接受文明社会的捡验和认可。
6 管理者与医务人员分担药害责任
个人责任:医、药、护、技、用药者顺从性)的问题;管理者的失职或失策。社会责任:正确的国家药物*、社会道德/风气。重视用药系统误差,重视全面治理,兼顾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我国已颁布新世纪的药品管理法,相配套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也开始实施,自觉守法与执法必严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7 处方药物的风险与法律责任药物被批准上市用于广大人群,其发生不良后果的比例由于具体用药人数难以查明而往往不能准确地作出统计,使用药风险测评的可靠性受到一定影响。按药物流行病学词汇,药物暴露(expose)人数或用药人数多以医嘱、处方为依据。但是,开了药而病人没有去取、取了药没有用上、用了却不按医嘱规定的剂量
或疗程等问题并不少见(可能高达10%-90%),造成统计人数多于实际人数,可能使ADR发生率比实际数减少。另一方面,自愿报告系统往往有高达90%的漏报率,也使ADR发生率被掩盖相当大一部分。由于上市前的新药研究只有数百至千余人,受试者年龄、性别、生理/病理状况、用药等都有严格*,不可能查明较少见的严重反应。因此,美国FDA的科普海报告诫人们“新药批准上市=安全性已经尽知——错了!”英国则提出了“新上市药品的严重反应应由希望从新药得到好处的社会分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