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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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40
管仲的土地赋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诸侯国的经济改革,如:
(一)鲁 初税亩
《左传》曰:“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公羊传》曰:“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
《公羊通义·鲁语》曰季康子于以田赋,子谓冉有曰: “先王制土, 藉以田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税母本无制,故言初……”
《周礼·甸师》郑注曰:“王以孟春躬耕帝藉,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五推,庶人终于千亩。”
因为在春秋之前,对田地是不征税的,只有赋。而鲁国第一次采用税制,所以为“初税亩”。那么为什么说“非礼”呢?根据《周礼·甸师》说,每年春耕时,天子及诸侯都要亲自到田间为农民助兴的,以示对农民的“抚恤之心”。是时,采取的是“借民力而治公田”,所以劳动者不用交税。而现在要“税亩“,所以认为“非礼”,即不合乎旧的法制的。由“藉而不税”到“履亩而税”,反映了井田制的瓦解。
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初税亩标志着土地私有合法化我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瓦解。
(二)秦 初租禾
秦简公七年,秦实行了“初租禾”的征税方法,即按照田亩的多少来征收禾租。
《商君书·垦令》篇云:“訾贾而税,则上壹而平民。”说明秦国的地税征收办法与田亩的面积或产量有关,也是一种“履亩而税”。
总之,“相地而衰征”不仅是帮助实现了齐国的富强与强大,还带动了其他诸侯国家的改革,标志着劳役地租渐渐转化为实物地租,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个历史性的进步,加速了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