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 工资按什么标准执行?有何待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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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18
你好:
认定工伤了吗?确定停工留薪期了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延长程序,各地一般有自己的规定,你自己可以网上搜一下当地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或者咨询当地社保局。
如果你还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各地一般都有规定。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满,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没有评定伤残等级,公司也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具体到你的情况,尚未做伤残鉴定,也就无法确认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丧失的程度。所以,这时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要顺延至做完伤残鉴定,然后区分不同的伤残等级,比如,正常情况下,我说的是正常情况下,伤残5、6级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能提出);伤残7—10级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能提出),但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可以不再续订,这是与伤残5、6级工伤待遇的不同之处。
这也就是说,未做伤残鉴定,劳动合同到期,顺延至做完伤残鉴定,如果鉴定为7—10级伤残,那么,劳动合同这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工伤职工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知道我说得是不是你所需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18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还可以看一下用工单位所在省的《某省工伤保险条例》看看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待遇。
我好像回答过你的问题,工伤是已经认定过的。如果是的话,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到期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看《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19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但是停工留薪期有最长期限,好像是18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19
工资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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