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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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清代*最高行政机构。清沿明制,顺治十五年(1658 年)农历七月,将原设之内三院改为内阁,为正二品衙门,设大学士为内阁长官,各兼尚书衔,并加殿阁衔。其时殿阁衔为四殿二阁,即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原内三院之一的内翰林院则分出另立, 不归内阁。雍正八年(1730年),定内阁为正一品衙门,雍正九年(1731年)增设协办大学士。乾隆十三年(1748年),定内阁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或各二人。大学士均加殿阁衔, 成三殿三阁之制, 即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惟保和殿大学士不常置。协办大学士不加殿阁衔。内阁职掌为“掌议天下之政,宣布丝纶,厘治宪典,总钧衡之任,以赞上理庶务”,而票拟本章则是其经常性的任务。
内部机构:有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批本处、副本库、饭银库等,各有所司。另有撰文中书,无定员,由大学士从汉中书内派委。
清代内阁在顺治康熙年间作为中枢机构,赞襄皇帝,掌理大政,是全国枢要总汇之所。但自雍正中叶设军机处之后,大政归由军机大臣承旨,内阁逐渐不再参与机要,权任渐轻,遂成以处理本章为主的行政事务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 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宣统三年(1911年) 四月,改设责任内阁, 以军机大臣为内阁总理大臣及协理大臣, 并定内阁官属。至此军机处遂废,而内阁复成中枢机构。
军机处:指皇帝离京外出所在地方的军机大臣办事处所。清代军机处为*枢要机构,为皇帝草拟谕旨、处理奏折、参决机务,故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无定时。皇帝在京之日,无论住在宫内或住在西苑、圆明园等处,军机大臣等均须入值军机堂(西苑军机堂在西苑门内,圆明园军机堂在左如意门内),无散值之旨,均不得离开。皇帝离京外出,军机大臣及章京等也须随行,于皇帝驻跸之处,设值房入值,候旨处理机务,称为行在军机处。如皇帝谒陵、热河行围、至盛京或各省巡幸,凡有行宫之处,军机大臣等均于宫门值房入值,或设蒙古包入值;如在行营,则于白布城东门夹道内设蒙古包入值;其在看城等处,则皆于黄布城左右设帐房入值;遇谒慕陵、定陵,俱随入陵寝门。
六部:清朝*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总称。
清朝于入关前的天聪五年(1631年)仿照明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以贝勒一人总理,又置承政等官,分别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清入关统一全国之后,六部作为*一级行政机构*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健全,直接对皇帝负责。
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专掌文官的任免管理及考核奖惩;户部掌管户籍财经的政令;礼部掌管学校教育、科举考试及礼仪、祭祀等事务;兵部掌管武职官弁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有关兵籍、武器制造、马匹饲管、武科考试等事务,并兼管邮驿事宜;刑部掌管刑罚及监狱之政令,受理刑事案件,对死刑案件则会同三法司以定谳;工部掌天下造作之政令与其经费。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实行官制改革,原有六部名称大都被废,国家行政机构权力职能被重新厘定和划分,遂有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以及军谘府、弼德院、资政院、盐政院、典礼院等新名称新机构的出现,六部掌管全国行政的制度至此而被改变。
都察院:清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名为都察院。
都察院负责纠劾各级衙门、官吏之奸贪劣迹,条陈*民生之得失利弊,参加九卿议奏事议,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办钦交大案及朝审、秋审,检查注销文书案卷和封驳事宜,以及稽察京师地方治安等事。
翰林院内设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以下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
翰林院属官有主事、典簿厅典簿、孔目、待诏厅待诏及笔帖式等。领庶常馆、起居注馆、国史馆。
翰林*由进士选拔者,教习三年,又行考试,挑选优秀的留于衙门。
职责是在侍从禁廷,进值讲筵,记注起居,撰拟册诰等文,纂修书史等事,并有教习庶吉士,充乡会试考官、各省学政及入值南书房、上书房等项差使。
理藩院:清代有一个掌管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的机构,称为理藩院,与六部同级,它与都察院、翰林院及六部合称“在京部院”。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创立了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专门机构——“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年)农历六月,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
理藩院的职官,初设承政1人,左右参政各1人,副理事官8人,启心郎1人。顺治元年(1644年)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副理事官为员外郎,并增加了员外郎和启心郎的名额,添设了堂主事、司务、副使、笔帖式等官。顺治十六年(1659年),理藩院尚书、侍郎兼任礼部官衔,定为“礼部尚书衔掌理藩院事”,“礼部侍郎衔协理理藩院事”。
顺治十八年(1661年),顺治皇帝认为理藩院管外藩事务,责任重大,附属于礼部不合适,便下谕此后理藩院不必兼礼部头衔,于是又改称理藩院尚书、理藩院侍郎。并规定理藩院“官制体统”与六部相同。理藩院尚书可参预议政之事。
理藩院共有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以及满档房、汉档房、蒙古房、司务厅、当月处、督催所、银库、饭银处、俸档房等机构。此外,理藩院还有附属的内馆、外馆、俄罗斯馆及蒙古官学、唐古特学、托忒学等单位。
理藩院的职官有:尚书1人(满员,从一品),左、右侍郎各1人(满员,从二品),额外蒙古侍郎1人,以蒙古贝勒、贝子之贤能者任之(二品)。郎中12人(宗室1人、满3人、蒙8人,均正五品),员外郎36人(宗室1人,满10人、蒙25人,从五品),堂主事6人(满2人、蒙3人,汉1人),校正汉文官汉2人,司务2人(满、蒙各1人),各司主事10人(满2人,蒙8人),银库司官、司库、司使5人(均为满员),笔帖式95人(满34人,蒙55人,汉6人)。共设官172人。此外还额设吏役147人。
理藩院总的职掌如下:
第一、掌蒙、回诸藩部王公、土司等*的封袭、年班、进贡、随围、宴赏、给俸等事,并派遣该院司员、笔帖式等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管事,定期更换;
第二、办理满、蒙联姻事务。凡遇皇帝下嫁公主等事,由宗人府会同理藩院办理;
第三、管理喇叭事务,保护黄教(黄教为佛教的一派,是明永乐年间唐古特僧人宗喀巴所创);
第四、管理蒙古各旗会盟、划界、驿道及商业贸易事;
第五、修订惩治少数民族的法律,参加审理刑名案件。理藩院驻各处司员,参加对该地区民族案件的判决。凡判遣罪以上者,均报理藩院会同刑部或三法司审定执行;
第六、掌管部分外交、通商事务。咸丰十年(1860年),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理藩院则不再担负外事工作。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宣布预备立宪,开始官制改革,理藩院更名理藩部,但司属机构仍沿袭旧制,只是把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等并入满档房,改名领办处,将原来蒙古官学扩充为藩言馆。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奏定理藩部官制,新设调查、编纂两局,附属领办处,后改归宪政筹备处。
宣统三年(1911年),理藩部尚书改名大臣,侍郎改名副大臣。辛亥*爆发后,清朝覆灭,理藩部机构也随之瓦解。
外务部:
外务部是清末负责外交事务的最高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六月初九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基础上,改置为外务部,从而在原有六部一院之外,又新添了一个部级机构,并且位列六部一院之前,由亲王领部务,称总理王大臣,尚书仅等于会办大臣。
其职官初设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各一人,设尚书兼会办大臣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均由皇帝特简;原总理衙门总办章京改为丞参厅左、右丞(三品) 及左、右参议(正四品)各一人;设郎中衔参事四人。丞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参议掌审议法令,参事佐之。
外务部下设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司务厅、清档房、电报处、银库等机构,职掌与总理衙门时同。另设丞参厅,其下设俄、德、法、英、日本五处,后改为股,不久俄德合为一股,光绪三十二年将五股合为翻译处,专管翻译东西洋各国文件并负责口译之事。
翻译处之翻译分头、二、三等及翻译学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设统计处,专门统计各省外事数字,如各国驻各埠领事、商人、聘用洋员、各省教堂、教士、洋商数目。统计处设提调、帮提调各一人,办事员二人。
宣统元年(1909年) 二月丞参厅下增设秘书股,专司收发机要文件、拟稿及编辑业务,八月又设机要股,专司收集机密消息及发布新闻,至此丞参厅下有六股。
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成立责任内阁时,改革外务部官制:裁总理王大臣和会办大臣,改尚书为外务大臣,一人;改左、右侍郎为副大臣,一人;增设丞参上行走、丞参上学习行走、参议上行走各官。外务大臣掌主交涉、昭布信德,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副大臣佐助之。 通政使司:
简称“通政司”,明清时期负责接收并递进本章、沟通上下讯息的衙门。相当于秦汉之公车司马令,隋之谒者台大夫,唐之四方馆及宋之通进银台司、提辖诸道进奏院、判登闻鼓院、检院等。明置通政使司,职掌呈转及封驳内外章奏并引见臣民之言事者等。其对内外章奏、四方陈情或控告不法等,均可先拆封启阅然后奏闻。清沿明制,仍设通政使司,但其事权视明代大为缩减,仅为掌受各省题本,校阅后转送内阁,对其中违式本章,予以奏劾,而对清代最重要之官文书奏折则无权接收。其主官通政使,可以参预朝廷洪疑大狱之讨论并兼领登闻鼓厅,列为*九卿之一。其职官除通政使之外,有佐辅官副使、参议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经历、知事、笔帖式等。因明清通政使司与宋代通进银台司之职掌类似, 故有“银台”之别称。
内务府:是清代管理宫廷事务和上三旗包衣政令的机构,全名“总管内务府”。顺治初年设立,统领镶黄、正黄两旗包衣, 管理皇室家务,并随侍宿卫。顺治八年(1651年) 摄政王多尔衮死后被罪,正白旗收归皇帝自将,正白旗包衣遂由王府家奴转入皇室,归内务府统辖,成为上三旗包衣之制。
顺治驾崩后,复裁十三衙门,仍设内务府,遂成定制。凡宫廷内部的人事、仓储、财务、典礼、祭祀、警卫、刑狱、工程、制造、农林、畜牧、渔猎及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事务,及上三旗包衣的全部军政事务,统由内务府管理。
内务府设总管大臣,无定员,总领府事;堂郎中一人,堂主事、委署主事各二人,以及笔帖式等职,掌管府属文职铨选、稽察督催七司等处所承办的各项事件,以及办理文移档案等事务。
内务府下设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慎刑七司及上驷、武备、奉宸三院,分掌各项具体事务。并置敬事房,专管太监事宜; 三旗参领处, 管理三旗包衣事务;三旗包衣骁骑营、护军营、前锋营,分司宫内值宿守卫及导引扈从等事。此外,还设有御茶膳房、官房租库、养心殿造办处、三旗庄头处、三织造处、张家口外群牧处、打牲乌拉处以及行宫、园囿等四十几个下属机构,职官三千余人,活动范围遍及京畿、直隶、奉天、吉林、口外蒙古地区及浙江、江苏一带,所管事务也不仅是皇帝家事和宫禁事务,对国家庶政亦有所涉及。
宣统三年(1911年) 清帝溥仪逊位后, 根据中华*临时*与清廷签订的《优待皇室条件》,溥仪仍居紫禁城内,内务府继续保留至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等驱逐出宫为止。
国子监:国子监也称“国学”、“太学”,是掌管国学政令的机关。清初沿袭明制,国子监有二,在北京者称为北监,在南京者称为南监。
顺治七年(1650年),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只留北京国子监。清国子监最初隶属礼部,后由本监自行办理。
雍正五年(1727年) 始特简大臣总理监事,掌国学之政令,对入监学习的贡生、监生及八旗官学生,进行教育考核。
国子监设祭酒满、汉各一人,司业满、汉、蒙各一人,以掌监事。监内设有绳愆、博士、典簿、典籍等厅, 以分理各项事务。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为讲习之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学部设立后, 国子监并入学部。
光禄寺:
清沿明制,于顺治元年(1644年) 设立光禄寺,最初隶属礼部,顺治十五年(1658年)独立,顺治十八年(1661年)复隶礼部,康熙十年(1671年) 再由礼部分出。
光禄寺设满、汉寺卿各一人,秩从三品;少卿满一人、汉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汉缺一人,秩正五品。乾隆十三年(1748年) 特简大臣总理寺事。内设典簿厅,大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及当月处、银库、黄册房等机构。光禄寺职掌朝廷庆典祭祀而预备筵宴及供给*、贡使食物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官制改革,光禄寺又并归礼部。
太仆寺:
清朝于顺治元年(1644年) 设立太仆寺,附于兵部武库司,掌管储直隶、山东、河南、江南额征马价银两,岁终考核奏销,并预备巡幸沿途需用马驼等事。
康熙七年(1668年),将直省额征马价银归并户部考核奏销;康熙九年(1670年),以兵部大库口外种马二厂归太仆寺管理。
雍正三年(1725年), 另建衙署,太仆寺始为独立机构。
嘉庆六年(1801年),复将巡幸牵驼驮载等事拨归护军统领衙门经理,从此太仆寺专司两翼马厂事务。设卿,满、汉各一人,领寺事; 少卿, 满、汉各一人,佐之。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 增设兼管大臣一人统掌寺务, 嘉庆十三年(1808年)复停。
太仆寺所属初设员外郎、主簿等官分办事务,但未分定职掌,等到乾隆六年(1741年)始建左司、右司及主簿厅等内部机构,分掌寺属各项事务。所辖边外内蒙古地方之左右两翼马厂,设统辖总管一人、总管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以及翼长、协领、副协领、牧长、牧副、牧丁等管理牧放等事;设副管、防御、骁骑校、护军校、护军等分掌侦捕事务。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太仆寺 曾一度并入兵部,旋复独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兵部改为陆军部,太仆寺所掌两翼马厂诸事务亦划归陆军部管理,于是裁掉太仆寺。
詹事府:
顺治元年(1644年) 沿明制设立詹事府,不久裁掉,并于内三院;顺治二年(1645年)复置詹事府;顺治十五年(1658年)又裁。康熙十四年(1675年),复设詹事府。
詹事府职掌初沿前代,辅助东宫太子,康熙以后不明立太子,于是詹事府成为专为翰林官迁转之地,职同翰林,于禁廷侍班会议,纂修实录、圣训及充任殿试考官等。詹事府设詹事、少詹事,俱满、汉各一人,掌理府事。下设左、右庶子,左、右中允,左、右赞善,洗马,主簿,均满、汉各一人。汉员分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衔。
詹事府内部机构有左、右春坊,司经局及主簿厅。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掉詹事府,并入翰林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9:41
军机处就是皇帝办公室 军机大臣由皇帝直接任命 不管你是多大的官 皇帝都可以把你放进去 甚至平民都可以 进去之后就相当于皇帝的秘书 皇帝也可以随时撤销XXX大学士是官名 凡是大学士都是一品文官 属于虚衔 单有大学士的官位本身是没有权利的 比如纪晓岚 相当于社科院院长 就是负责编书的 *上插不上嘴六部就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国防部、外交部 各管各的 来了个外国使臣进贡 你外交部就按规定去处理 军队要调防 国防部负责处理 六部最高领导人是各部尚书 由军机大臣兼任某一部的最高领导人 就会被尊称为中堂 比如和珅和中堂国家最高领导人是皇帝 所有各部门无法独立处理的事儿 和已经办了的事儿 都要向皇帝报告 军机处负责筛选 把重要的呈递给皇上裁定 不太重要的由军机大臣批示 递交皇帝审查 审查通过就可以执行简单的说是君主* 除了民事和刑事 其他的皇帝都有权管理 这叫乾纲独断 只有地方官拥有独立权利 比如巡抚 他拥有自己任命官职的能力 在古代能做到这样的封疆大吏是及其荣耀的 这些*利很大 在北京的官儿 全都挨着皇上 其实都是高级办公人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9:41
军机处就是皇帝办公室 军机大臣由皇帝直接任命 不管你是多大的官 皇帝都可以把你放进去 甚至平民都可以 进去之后就相当于皇帝的秘书 皇帝也可以随时撤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9:42
你只要知道清朝的皇帝大权集中在皇帝手中,*集权制的顶峰时期也就是清朝了,军机处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六部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礼部,吏部,刑部,兵部,工部,户部,按照字面意思来就理解就对了,各司其职。内阁呢则是皇帝的顾问机构,负责帮助皇帝处理奏折等日常事务,总之一句话,清朝的皇帝权利是古代之最。军事机构就是皇帝的军机处了,一般*平时是不能到这里的,只有像军机处行走这样的官职才有机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9:42
好多问题啊追答六部,军事机构是雍正以前,王公议事会决定,雍正后改为军机处没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