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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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1:41
对于经济学界的许多人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自1970年前后起,指的是对卡尔·门格尔以及早期奥地利学派思想,尤其是经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那些思想再度出现的兴趣。这种兴趣主要出现在美国,一些美国经济学家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论著,主要包括默里·N·罗斯巴德(1962年)、伊斯雷尔·何兹纳(Israel
Kirzner,1973年)、杰拉尔德·P·奥德里斯科尔(Gerald
P.O'Driscoll,1977年、1985年)、马里奥·J·里佐(Mario
J.Rizzo,1985年)以及罗杰·W·加里森(Roger
W.Garrison,1978年、1982年、1985年)的著作。这一派的目标是突出奥地利学派关于市场是一种过程的解释与主导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不同之处。其结果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词常常被理解为只有部分是准确的(见怀特(White),1979年,第9页),拒不采用现代数学和经济计量技术。而规范经济学则主要因均衡为方向而广泛采用这些技术。现代奥地利学派中的这批经济学家(有时被称为新奥地利学派),确自认为早期传统的继承者。他们和主流新古典经济学一样赞赏市场有秩序的结果,但在理解这种结果实际是怎样取得时,又与新古典主义有分歧。正是由于这批学者的努力,早期奥地利学派的许多著作的原文和译文得到再版,在经济学界内外吸引了大批读者。 另外,还有一种与上述看法稍有关系的含义也被人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联系起来了。这一观点强调经济决策的环境是极不确定的,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实际拒绝了许多已被接受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路德维格·拉赫曼,(1976年)指出,G·L·沙克尔(G.L.S.Shackle)的论著在这方面是奥地利学派(尤其是米塞斯的)主观主义最为忠实的发展。拉赫曼本人的论著(1973年、1977年、1986年)也顺着这条思想强调了个人选择和市场结果的不确定性。
这种思路意味着,对系统理论研究结论所可能具有的重要普遍意义持严重的怀疑。因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这一涵义便在一定程度上把它和赞同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研究方法的立场联系了起来。鉴于早期奥地利学派以反对这两种研究方法而闻名,可以想象,这种联系被许多观察家(尤其是主张继承奥地利经济学派主要传统的学者)认为是一种讽刺,甚或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