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什么时候立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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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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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35
中国的直销没有立法,是直销管理条例。 截止到2005年9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的上市标志着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 这两部法规将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直销?
直销具有双重属性。 另一方面,它可以在企业的营销创新领域和营销突围中进行非常有价值的运营,但同时也是一个风险很高的行业和模式。 虽然很多企业和企业家注意到了其价值,但很多企业和企业家容易忽视其风险。 从全球直销行业的管理来说,全球直销行业协会也完善了《共同商德约法》的建设,并在各成员企业贯彻执行。 一个国家直销行业的运行是否成熟、发展是否健康,是行业内合法企业和直销员工全员共同建立和遵守公开的《商德约法》的必要条件。
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在直销中,有真实存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价格均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而传销则没有实际存在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是通过骗取下线入门费实现迅速致富。
2、加入的方式不同。在直销中,推销员加入时无需额外入门费。而传销则必须交纳高额入门费。
3、收入来源不同。直销按劳动报酬,传销从入会费提取报酬。
事实上,我国直销行业还处于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的初期阶段,*职能管理部门近几年依托《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在直销行业的综合管理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行业管理的现状也同样表明了道德建设对该行业的重要性另外,直销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企业如果不能繁荣顺利地使用,企业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所以一定要正当直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35
备受业内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9月1日正式出台。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商务部直销法草案立法要点:内外资公司准入有别:外资公司从事直销业,公司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从业管理经验,并要求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内资企业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须连续3年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最高3000万元保证金:每家直销企业必须缴纳2000万至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主要用于处理消费者的举报、投诉进行处罚与赔偿。禁止经销商跨区域经营:推销员必须参加全国推销员考试;推销员必须服务于一家企业,并与企业签订雇佣员工劳动合同;限定跨区域企业经营;经销商如果跨区域经营,直销企业将承担连带责任。推销员培训课不超600人:原则上规定直销企业在总公司进行教育训练的,人数要求在600人以下,并必须报备当地*、工商部门;省级分公司会议人数规范在400人以下,市一级专卖店人数200人以下,地方经销商专卖店50人以上”。直销奖励严格*:直销企业支付给经销商的总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格的25%-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35
呵呵,你还是蛮了解的哦.之所以要出台,《直销管理条例》与《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是因为,在1999-2002年,中国的传销欺骗着大多数人群,带有欺骗性质的销售在2003遭到国家的禁止.但是也禁止直销,在全球经济发展的体系下,很多国外的公司来中国投资建厂,中国加入WTO的条件就是合法的开放市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2004年国家开始碌碌絮絮应许直销,并开始立法,首先是从进口的化妆品开始,安利成为中国第一个直销公司.《直销管理条例》在2005年12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36
(一)引入期
(1990-1993年)以美国雅芳/安利/仙伲蕾德等直销巨头率先登陆中国为标志。此时,国内企业尚未大批介入。
(二)混乱期
(1993-1996年)外资大量涌入(以台湾为主导),内资企业也纷纷紧随其后,市场开始出现混乱。期间,*进行了首度的打传行动。
(三)试营期
(1996-1998年)由国家工商局于96年4月批准了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并于97年1月10日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之后,由于很多传销企业以“滚动制”/“双轨制”/“电脑排网”等进行制度炒作,出现了大批传销难民,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传销”被*认定不合当时国情,并于98年4月“一刀切”,全面禁止了传销经营活动。
(四)转型期
(1998-2005年)*在98年4月对直/传销“一刀切”后,于同年6月份又批准了10家外资转型企业,这些公司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娜丽丝,允许它们以“店铺+直销员”的方式继续经营。(“十家转型”企业的直销许可于2006年12月31日正式废止)
(五)开放过渡期
2005年被视为中国的直销元年。因为*终于在2005年9月2日由*正式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条例,并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直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了。从两个“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所有的直销企业都在为适应这个新的法规而进行着内部调整和积极的申牌工作,这将是一个较漫长的“过渡期”,而且还将持续着。
(六)过渡高危期
(2006-2008年)在“开放过渡期”当中,我们正在经历这样一段更加特殊的时期。这段时期是直销业最敏感的时期,对直销企业和经销商来说也是高度的危险期。主要表现在*主管部门对拿牌后的直销企业的严管和对所有传销活动的严厉打击。即便是已拿牌的企业,如果不能遵守《条例》的规定,同样不能从事直销活动,甚至取消其直销牌照。
(七)开放成熟期
这一时期的到来,将标志着《直销法》的正式完善和实施;将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将标志着中国直销与《世界直销联盟》的融合;标志着中国直销对外全面开放的时机已经成熟。
或许,这一成熟时期的到来还很漫长,但,通过业界/*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组织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期待这一时期的早日到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37
你好,
直销2005年就立法了,
去国家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就可查到,
有牌照的就是合法,
没有名字的公司就是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