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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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02
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简单多数指投票权的半数以上;特别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半数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的多数通过;超级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选举行长、增加资本金、修改协定、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董事会讨论的所有问题,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其中,董事会制定主要业务和财务*、向行长下放*及项目决定权需不低于总投票权的四分之三多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