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09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49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1.你儿子在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期间住院的话是肯定可以报销的,只是根据住的是几级医院的不同报销的比例不同。2.门诊药费的问题,你孩子患有的慢性病是不是门诊规定的那十几种病(可以到你交保费的街道问,都有宣传单的)一般地方*(医保局)都是每年从9、10月开始办理《门诊规定病种》登记手续,从本年的12月1日可以报门诊药费了,没有办理是不给报销的。办理是一次性的。一般来说报销的比例是个人40%基金支付60%。一个人可以办两个病种。如果办理的是一个病种去掉门槛费自付,报销 的比例就少了。所以你今年先要去办理《门诊规定病种》登记手续并且每年一定记得给你儿子交医疗保险费,如果忘记交了就报不成了哦。祝你儿子早日康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0
应该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0
这个,应该还是要看你孩子的病是在投保之前患的还是之后患的...是有区别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1
看是什么类型的药物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社保基本类似,只给部分报销甲类和乙类药物,要是你儿子使用的是丙类药物就没有办法报销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1
应该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必须是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2
(一) 对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相应病种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县医保局经审核后,在慢性病门诊治疗定额标准内,按可报销费用的一定比例(住院医疗保险对象按60%,基本医疗保险对象按70%,补充医疗保险对象按80%),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所支付的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内列支。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患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