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买了摩托车位还要交摩托车管理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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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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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5:32
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购买车位与缴纳车位管理费并不矛盾。购买车位后,业主获得了车位的所有权,但是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等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此,买了车位的业主仍要缴纳车位管理费。已经购买地下车位,还需要交车位管理费,是合理的。
购买新车位注意事项如下:
1、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及款项: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上所有权人的私章,全额车位款;
2、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如无购买意向,其他业主有意购买,则根据“地库车位租赁协议”,已租赁该车位的业主,应在15日内让出该车位;
3、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
4、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
5、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
6、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签订《车位买卖合同》;
7、如用支票支付车位款,需在支票到账后方能办理进户手续。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