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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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1 23:42
法律分析:能。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带上以下资料直接到当地公积金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五)即可成功提取公积金到账户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