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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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02:38
1、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2、市*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结。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等相关材料,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
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三)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盐田区-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须知